首頁>>法律知識

|
 |
一、概念及其構成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是指秘密竊取或者公然奪取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本罪的犯罪對象為槍支、彈藥、爆炸物和危險物質。我國1996年頒發的《槍支管理辦法》規定,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知覺的各種槍支。彈藥,是指上述槍支所用的彈藥。 關于爆炸物的范圍,法律無明文規定。一般認為包括軍用爆體物和民用爆炸物。前者包括各種手榴彈、地雷、炸彈、爆破筒等,后者主要指炸藥和雷管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第2條的規定,民用爆炸物品的范圍相當廣泛。具體分為三類,一為爆破器材,包括各類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起爆藥和爆破劑;二是黑火藥、煙火劑、民用信號彈和煙花爆竹;三是公安部門認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上述爆炸物品的爆破、殺傷力有大小不同。至于煙花、爆竹等一般娛樂用品不應包括在本罪對象范圍之內。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和危險物質的行為。 盜竊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是指秘密竊取各種槍支、彈藥、爆炸物及危險物質的行為,即行為人采取自認為不使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所有者、保管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取走。其具有以下特征:(1)行為人取得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為暗中進行。(2)行為人秘密竊取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是不被前述物品的所有者、保管者發現的,即秘密是針對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所有者、保管者而言的。因此,即使竊取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時,已被他人發現或暗中注視,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3)行為人自認為自己的竊取行為不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所有者、保管者發覺。實施秘密竊取行為的手段、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撬門扭鎖、翻墻越窗、順手牽羊等。行為人只要盜竊上述對象物之一的,即可構成本罪。如果同時盜竊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如行為人既盜竊槍支,又盜竊彈藥的,也只構成一罪,不適用數罪并罰。而且,由于本罪所指向的犯罪對象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而非一般公私財物,因而成立本罪并不要求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 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是指公然奪取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行為,即在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所有者或保管者在場的情況下,突然公開將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奪走。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行為一般是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將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搶走,也有的表現為當著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所有者、保管者的面,在其防衛能力減弱如患病、醉酒的情況下,公開取走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搶奪行為的特點是發生時間短暫,其所有者、保管者可立刻意識到上述物品的喪失,有時還可將上述物品當場追回并抓獲罪犯。行為人只要搶奪了上述對象物之一的,即可構成本罪,如果同時搶奪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如行為人既搶奪了槍支又搶奪了彈藥的,也只構成一罪,不適用數罪并罰。而且,由于本罪犯罪對象的特定性即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而非一般公私財物,故而成立本罪不要求被搶奪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數額較大。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而故意竊取、奪取。如果不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而竊取、奪取的,如出于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行竊,盜竊了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不構成本罪。行為人如果將無意中竊取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隱匿不交,則構成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罪。至于行為人出于何種動機竊取、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一般不影響犯罪的成立,只是可能影響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二、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與違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偷竊少量彈藥、爆炸物行為是有原則區別的,偷竊少量公私財物的行為,是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進行處罰。對于個人竊取少量彈藥、雷管、導火索等爆炸物,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不認為是犯罪。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盜竊槍支、彈藥、爆炸物,情節不嚴重的,一般可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本罪與盜竊罪的界限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物的行為。 盜竊爆炸物罪與盜竊罪的相同點是(1)犯罪的主體相同,都是一般主體;(2)犯罪的主觀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過失構成;(3)犯罪的行為方式相同,都是秘密竊取。 盜竊爆炸物罪與盜竊罪的區別是:(1)犯罪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主要是財產所有權;(2)犯罪對象不同,作為前者犯罪對象的爆炸物是國家嚴格控制管理的危險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財物,而后者的犯罪對象泛指一切公私財物。因此,從廣義上說,后者犯罪對象包括前者的犯罪對象,但是立法者強調前者的特殊性質,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會威脅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護,因而把它從一般盜竊罪中分離出來,單獨規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護。
三、處罰 依照本條之規定,犯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危險物質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謂情節嚴重,通常是指多次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一次大量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為殺人、強奸、搶劫等重大犯罪而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結伙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毀滅罪跡、嫁禍于人;作案手段惡劣等等。 依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行為人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失火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失火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過失釀成火災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從實踐來看,......·
非法經營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限......·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是指故意破壞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燃氣等易燃易爆設備為特定破壞對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屬于公共安全。犯罪對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氣或其他易......·
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一、概念及其構成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是指過失損壞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是一種以易燃易爆設備為特定破壞對象的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
·
南京經濟案件律師
南京經濟案件律師熟悉經濟合同糾紛、公司股權及公司收并購實務、企業法律顧問、大宗不動產交易、建筑工程款清收及索賠與反索賠等訴訟與非訴業務。專業為個人及企業解決經濟法律事務,代理經濟金融案件,解決當事人的經濟糾紛,如房產、金融證券、保險及企業經濟......·
南京討債公司
討債公司合法嗎?能夠委托南京要債公司追債嗎?南京債權債務律師權威說法:國家禁止注冊討債公司,討債公司在打擦邊球,律師告訴記者,按照國家1993年的相關規定(國家工商局發布《關于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機關所屬“討債公司”登記注冊有關問題......
·
儀征市法院駐儀征市看守所科技法庭敲響庭審“第一槌”
儀征市看守所地址:江蘇揚州儀征市真州鎮新河路129號,導航路線:沿江公路一直走到儀征大慶路向北,前進路口向西。電話:0514-83445207隨著疫情防控工作進入常態化,看守所繼續封閉管理,為解決在押被告人疫情防控需要和刑事審判開庭審理要求之間的矛盾,儀......·
泰州市中級法院組織干警赴泰州市看守所開展警示教育活動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部分黨員干警走進泰州市看守所,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教育活動。在警示教育課上,強調,一、黨風廉政建設是我黨的長期工程,必須堅持常抓不懈;二、黨風廉政建設是行穩致遠的保障,必須堅持緊抓不松;三、黨風廉政建設是秉公為民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