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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規(guī)定員工拿多少貨款才立案?
對于企業(yè)職工,尤其是采購部門人員來說,因為直接和貨款等有接觸,一旦把持不住,可能就會陷進挪用公款的陷阱中。因為案發(fā)頻率較低,人民日常對這種行為的關注度也不高。因此有人會問,我國法律規(guī)定員工拿多少貨款才立案?下文將著重為您解答。
一、員工拿多少貨款才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挪用公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四)其他嚴重的情節(jié)。
第六條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挪用公款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四)其他嚴重的情節(jié)。
第十二條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guī)定的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情形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情節(jié)嚴重”以及“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標準規(guī)定的二倍執(zhí)行。
二、本罪構成條件:
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對象則是本單位的資金。所謂本單位的資金,是指由單位所有或實際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貨幣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財產。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挪用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動用單位資金歸本人或他人使用,但準備日后退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職務上主管、經管或經手單位資金的方便條件,例如單位領導人利用主管財務的職務,出納員利用保管現(xiàn)金的職務,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利用經手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單位資金,也不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所謂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適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根據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理解刑法第272條規(guī)定的“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問題的批復》,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是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個人名義將挪用的資金借給其他自然人和單位的行為。根據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第85條的規(guī)定,“歸個人使用”,包括將本單位資金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適用的,以個人名義將本單位資金供其他單位適用的,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本單位資金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包括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jiān)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工。上述的董事、監(jiān)事和職工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三是上述企業(yè)以外的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職工,包括集體性質的企業(yè)、私營企業(yè)、外商獨資企業(yè)的職工,另外在國有公司、國有企業(yè)、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yè)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其他職工以及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只能成為挪用公款罪的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貸本單位資金,并且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而仍故意為之
我們初步了解到:員工挪用貨款的行為需要滿足上述四種條件才能構成犯罪,并進行立案。并且,在這類犯罪中,挪用金額以及案發(fā)后所能返還的金額對于量刑也有十分重要的影響。但是一旦立案,之后只能等待法律的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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