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服務合同到期自動延續有效力嗎?
現如今,人們對于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進步,依法治國一來,人們的法律意識從一無所知到初步了解,這是個進步。所以人們在交易時會訂立合同,規定雙方應該盡的責任和義務對于以后產生糾紛時,有法律依據。那么服務合同到期自動延續有效力嗎?
一、服務合同到期自動延續有效力嗎?
勞動合同到期后不會自動延續,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發出是否續簽的詢問函與勞動者確認,雙方溝通一致后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
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
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合同對于交易的雙方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并且一般都會約定好
違約責任,到時候一方違約,可以通過該合同維護自己的權利。以免不必要的糾紛產生。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違約方履行違約責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
違約方履行違約責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按照正常程序,雙方簽署合同后,下一步就是履行合同了。有時候因為特殊原因,會發生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如果違約方履行違約責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哪些方式?下面我們就這些問題一一展開論述。一、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是否......·
收了定金沒有簽協議如何解除合同?
收了定金沒有簽協議如何解除合同?有些合同的在訂立之前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也就是所謂的定金,對于收了定金沒有簽協議如何解除合同這個問題,首先,我們需要從合同效力方面進行分析,如果合同不具有效力,則解除合同也就沒有必要,以下是我們整合出的相關知識,希望......·
入職兩天離職沒簽合同是否賠償?
由于工作和心理預期的巨大差距,常常會出現剛入職就辭職的現象。可是由于經驗不足,對于入職后的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賠償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入職兩天離職沒簽合同是否賠償?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什么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
抵銷須具備的一般要件
1.須雙方互負有債務,互享有債權。抵銷是通過沖抵債務,使雙方的債權在同等數額內消滅,因此,抵銷必以當事人雙方相互享有對立的債權、負有對立的債務為前提。若當事人一方對另一方僅有債權而不負債務,或者僅負債務而不享有債權,當然也就不可能抵銷。? 抵銷人供抵銷的債權......
·
南京仲裁
仲裁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民事爭議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訴......
·
平度市刑事律師張磊專業刑辯業務
關于公司運用“嚴重違紀”條款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防控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