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對于遺棄罪很多人都不是很熟悉,而且在對遺棄罪的認定的時候,不少人也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觀判斷來評價一個人是不是構成遺棄罪,其實對于遺棄罪我國的刑法分則當中是做了相應的明確的規定的,只有滿足了相應的條件才能認定為遺棄罪,那么什么是遺棄罪,有遺棄罪加重結果嗎?
一、遺棄罪有加重結果嗎
結果加重犯通常是依據分則條文規定確定的,即是法定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從法條上來看,不存在結果加重的規定。當然,這要注意區分遺棄罪與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造成重傷、死亡的,不一定是故意傷害、殺人,也有可能是清潔惡劣的情況。應從行為人的主觀及客觀方面來分析。
二、什么是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行為人拒絕對其負有贍養和撫養的人履行義務,其本身具有履行義務的能力,被贍養和撫養的人并因其不作為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被遺棄人不論是感情上還是身體上都受到了嚴重傷害。那什么是遺棄罪呢?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
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解析遺棄罪,最主要在于對遺棄罪構成要件的解讀。遺棄罪的構成要件則是指構成遺棄罪的主體和主觀方面、客體與客觀方面的內容。
遺棄罪—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并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遺棄行為往往給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為輿論所不齒,也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
遺棄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具體理解如下:
1、行為人必須負有扶養義務。這是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公民對哪些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是由我國法律的明確規定了的。扶養義務是基于撫養與被撫養、扶養與被扶養以及贍養與被贍養這三種家庭成員之間不同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產生的。
2、行為人能夠負擔卻拒絕扶養,能夠負擔,是指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并有能夠滿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標準(當時當地的標準)外有多余的情況。行為人是否有能力負擔,這就需要司法機關結合其收入、開支情況具體加以認定,這里所謂扶養,如前所述,應從廣義上理解,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
很多人覺得如果在遺棄家人的情況下,導致家人出現死亡、重傷等情況的話,那么應該評價為遺棄罪,并且需要對行為人進行加重處罰,也就是您比較想知道的有遺棄罪加重結果嗎,其實在我國的刑法分則當中,并沒有規定遺棄罪的加重結果,所以說遺棄罪沒有結果加重犯。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防衛過當主觀罪過的認定釋義是什么?
如今是法治社會,但是在生活中我們很可能會遇到犯罪分子的迫害,特別是對于女性來說,夜間行走經常遭到搶劫甚至更為嚴重的犯罪行為,而在自己生命財產受到侵犯時按照法律規定可以進行適當的防衛來保護自己,但是防衛過當又會造成自己犯罪,那防衛過當主觀罪過的認定釋義是什么?下......·
無期徒刑與終身監禁有哪些不同之處
實踐中,很多人直接認為終身監禁就是無期徒刑,其實并不是這樣的,他們不能完全劃等號,而在我國也沒有終身監禁的說法。那到底無期徒刑與終身監禁有哪些不同之處呢?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一、無期徒刑與終身監禁有哪些不同之處1、我國的無期徒刑,在實際執行中大多情況下都是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3條規定的是什么?
在我國最新修正以后的刑法當中,補充了許多當今時代的新型犯罪類型。比如說侵犯商業秘密,洗錢罪,證券內幕交易罪等這些都是后來刑法當中補充的一些罪名。刑法就是要對這些罪名進行具體的解釋,并且規定要承擔的法律后果。下面要帶您了解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3條規定的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二審審限是多少?
相信很多人在對刑事案件提交二審之后總是焦急地等待結果,對刑事訴訟法二審的期限和具體時間感到困惑。不是很清楚法院在每個時間段做了具體做了哪些事情,每一階段所需的時間又大概是多久,那么,刑事案件二審審限如何規定,刑事訴訟法二審審限是多少呢?下面就由我們向您介紹一下。......
·
南京離婚律師經驗淺談
南京婚姻律師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實踐,保障當事人在婚姻、......
·
庫爾勒律師代T某訴某局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案代理詞
代T某訴某局行政處罰糾紛行政訴訟案一審代理詞尊敬的審判長、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