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簽好的合同隨意漲價一方毀約怎么辦? 簽好的合同隨意漲價一方毀約怎么辦?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一般情況下,違約方沒有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但需要承擔延遲履行違約責任,還需要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如合同解除,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方還需要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損失賠償額不大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 ·租房糾紛證據具體? 租房糾紛證據具體有哪些一、租房糾紛證據具體有哪些(一)證明雙方訴訟主體適格的證據1、自然人:自然人應當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居住證明、護照、港澳臺胞回鄉證等)。2、法人或其他組織: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證明(如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等)。3、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后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的資料。(二)證明房屋租賃 ·第四十五條附條件的合同生效條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合同生效條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附條件的合同雖然要在所附條件出現時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對于當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不能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條件 ·勞動合同簽五年試用期應該是簽多少個月 勞動合同簽五年試用期應該是簽多少個月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在約定試用期的時候,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這個試用期可約定,也可不約定。若需要約定的話,則約定的試用期期限,從1天到6個月時間不等。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二、試用期工資是多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 ·約定合同生效條件的法律效力有嗎? 約定合同生效條件的法律效力有嗎?《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二、約定合同的所附條件的特點?(一)所附條件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