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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好意施惠的定義是什么 最高院好意施惠的定義是什么?好意施惠關系指當事人之間無意設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當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風尚的實施而使另一方受恩惠的法律關系。好意施惠是一種在生活中極為常見的做好事行為,如好意搭乘、見義勇為等。好意施惠不同于無因管理,因為無因管理行為實施時,被管理人不知道管理人在對自己的事務進行管理,被管理人也沒有向管理人發出希望管理人實施事務管理的意思表示。好意施惠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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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侵權,其法定監護人也會被列為共同被告嗎? 未成年人侵權,其法定監護人也會被列為共同被告嗎?是共同被告。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即法定代理人)對其有監護義務,因未成年人實施侵權行為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監護人應承擔侵權責任。所以在起訴時,應該將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在具體的賠償承擔上,應該先以未成年人的本人財產來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再由監護人賠償。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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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的區別主要是什么? 一、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的區別主要是什么?1、法律性質不同。經濟補償金在性質上講具有勞動貢獻補償和社會保障雙重功能,其產生是基于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國家干預勞動關系的法律結果。賠償金則是指企業或員工因違反合同約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過失,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失即構成侵權行為時,承擔給付對方一定數量的金錢的責任形式,也稱為損害賠償。違約金產生的基礎是雙方協議或合同的約定,因此沒有約定就不會有違約金的產生,其在性質上是對合法契約的保護。2、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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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辦理離婚要用多長時間? 在我國,夫妻離婚的也是要辦理相應的離婚手續,否則的話是不能解除婚姻關系的。但是辦離婚要用多長時間呢?這就根據實際選擇的離婚方式才能大致確定了。關于這個問題,我們收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一、離婚要用多長時間?(一)協議離婚如果雙方夫妻雙方想要離婚的,只要達成離婚協議并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將手續辦理齊全后,當天就可發離婚證。(二)訴訟離婚通過訴訟離婚的,需要考慮兩種不同情形:1、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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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構成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構成特征有哪些?1、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某種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實行行為的著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施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種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著手是實行行為的起點。應該從主客觀統一的意義上把握著手:主觀上,行為人實行犯罪的意志已經通過客觀的實行行為開始表現出來;客觀上,行為人已經開始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著手的主觀和客觀的統一,反映了著手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