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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經營者違反《價格法》會面臨什么處罰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1、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2、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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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系沒有解除社保關系是否正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職工與原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后,公司不再續交社保費用,根據繳費職工新的就業單位進行社保的轉移,這期間依舊的社保關系雖然沒有停止,但是它發生了變化,那么對于職工與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沒有解除社保關系是否正確呢,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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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無證駕駛處罰2023 最新無證駕駛處罰(1)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并處拘留15天的處罰(3)特別聲明: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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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有哪些 勞動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有哪些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條例》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種方式和程序解決其爭議:1、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當然,協商解決并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只是國家對當事人自行解決勞動爭議這種方式予以認可。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并有權申請調解或仲裁。2、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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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婚姻無效的區別有哪些? 離婚與婚姻無效的區別有哪些?第一,行為的性質不同。離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無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違法婚姻。第二,產生的原因不同。離婚的原因的發生于婚姻關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為婚姻本身違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宣告婚姻無效的原因是在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婚姻本身具有違法性。第三,行為的效力和時效不同。離婚應當自該婚姻關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為當事人生前的法律行為;而宣告婚姻無效則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