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公務員隨時可以提出辭職申請嗎? 一、公務員隨時可以提出辭職申請嗎?公務員不可以隨時離職。確需要辭職的,需要向任免機關提出申請,任免單位在三十天內決予以審批。特定條件下的公務員,不得辭職。《公務員法》第八十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第八十一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二 ·起訴離婚分財產對方不同意法院能判離嗎? 起訴離婚分財產對方不同意法院能判離嗎?起訴離婚分財產對方不同意法院能判離的,畢竟,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判決離婚法定理由,也叫判決離婚法定原因或標準,是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根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一、破產拍賣買賣不破租賃可以適用嗎? 一、破產拍賣買賣不破租賃可以適用嗎?破產企業的房屋建筑作為破產財產,必然要進行拍賣或變賣,所有權肯定會發生變化;以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屬于破產財產,其權屬同樣會發生變化。在破產案件中,對于破產企業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對外簽訂的租賃合同在破產宣告時尚未履行完畢的,在破產財產處理過程中,一般應限制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其理由在于:(1)若適用該原則,那么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將導致租賃債權的實現或清償不僅優先于第一順序的破產 ·雙方約定帶條件合同能否解除? 雙方約定帶條件合同能否解除?可以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4條第(三)項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4條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二、哪些 ·男人離婚說適量的補償一般是多少? 男人離婚說適量的補償一般是多少?沒有規定要補償多少;婚姻法中沒有男方必須補償女方的規定。男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賠償數額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二、離婚程序規定關于離婚賠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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