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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的訴訟時效屆滿抵押權是否消滅? 債務的訴訟時效屆滿抵押權是否消滅?不消滅,抵押權人喪失的是抵押權受法院保護的權利即勝訴權,抵押權本身并未消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該條規定的是抵押權的司法保護期,并非抵押權的存續期間。主債權訴訟時效期滿后,抵押權人喪失的是抵押權受法院保護的權利即勝訴權,抵押權本身并未消滅。我國《擔保法》對抵押的概念作了明確的界定,該法規定,抵押是指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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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工程團隊只注重建設速度卻忽略了工程質量,以為這樣子能夠最 不少工程團隊只注重建設速度卻忽略了工程質量,以為這樣子能夠最大限度的賺取利益??墒枪こ虉F隊是有一筆保證金放在發包人手上,只有合理完成工程項目才能夠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也有管理辦法。那么違反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會怎么樣?一、建筑工程質保金管理怎么規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第一條為規范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管理,落實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價款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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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24種情形 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24種情形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22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0種情形: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一)項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二)項)3、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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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訂金和定金有什么區別 在購房活動中,我們經常會聽到兩個相似的名字房屋買賣訂金和定金,雖然一字之差但他們表達的意思卻差之千里,弄清楚定金和訂金的區別,會讓我們在購房之中更有效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下面就詳細的為您解釋一下定金和訂金的區別。一、定金和訂金的法律含義當我們準備購房的時候就會涉及到合同和金錢的交易,很多人都會發出這樣的疑問:購房時的定金和訂金到底有什么不一樣嗎?首先這是涉及到法律責任的問題,定金它是您在和開放商簽訂購房合同之后支付給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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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商標侵權的產品怎么認定? 銷售商標侵權的產品怎么認定?一、銷售商標侵權的產品怎么認定?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2、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行為。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