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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后孩子撫養權協議書需要簽訂嗎
同居分手后孩子撫養權協議書需要簽訂嗎一、同居分手后孩子撫養權協議書需要簽訂嗎解除同居關系子女撫養協議立協議人:甲方:性別:男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工作單位:乙方:性別:女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工作單位:雙方自愿分手,本著對孩子負責的態度,兩人經協商同意,決定將孩子交由______撫養,并達成如下協議:1、孩子由乙方撫養,直至年滿18周歲,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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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的債權屬于遺產嗎? 被繼承人的債權屬于遺產嗎?屬于遺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的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因此,債權屬于遺產范圍,債權并不因被繼承人的死亡而消滅,繼承人繼承債權后,取得債權人資格,債權到期后,可以憑債權憑證和繼承相關的證據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從廣義上來說,被繼承人的債務屬于個人的消極財產,只要是合法的個人財產,仍然屬于遺產。被繼承人死亡后分割遺產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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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單托收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跟單托收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一、跟單托收的風險體現在哪些方面托收這一做法,相對來說,對出口商較為不利,因為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貨款,完全取決于進口商的資信。如果進口商因商情變幻而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或者承兌后拒不到期付款,或者故意拖延付款,出口商就有可能遲收貨款、收不到貨款。遇到這種情況,托收銀行和代收銀行是沒有責任的,這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但是就風險程度而言,選擇做“D/P即期”比做“D/A遠期”較為安全。因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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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遷跟土地使用證在補償上有關系嗎? 動遷跟土地使用證在補償上有關系嗎?一、什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利”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二、動遷跟土地使用證在補償上有關系嗎?我國土地是屬于國有的,開發商在拿地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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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專利侵權? 構成專利侵權有哪些情形一、構成專利侵權有哪些情形1、生產性侵權生產性侵權包括兩個方面:(1)是生產、制造別人的專利產品;(2)是使用別人的專利技術直接或間接生產并營利的,都稱為生產性侵權。方法的使用,只要是為生產經營使用都構成侵權,自行設計制造一臺他人專利產品然后為生產經營目的自用,也構成生產性侵權。外觀設計專利沒有使用性侵權,而只有制造行為的生產性侵權。2、經營性侵權經營性侵權是指銷售侵權產品而構成的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