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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過戶時地下室未寫在合同內是否歸買家? 二手房過戶時地下室未寫在合同內是否歸買家?如果賣房者在簽訂合同之間承諾是有地下室的話,但是在合同中未明示出來可以進行維權。二手房注意事項(1)房屋手續(xù)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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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實物代替工資嗎,實物能代替工資嗎 用人單位要按照約定,在每個月的固定時間,足額的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工資報酬,不然的話就有可能構成工資拖欠。而除此之外,有的單位還會以實物代替工資。那從法律角度分析,單位是否可以用實物代替工資?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可以用實物代替工資嗎?《勞動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也針對這種情況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在這里,法律對工資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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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勞動爭議仲裁時效一年? 我國的勞動爭議仲裁時效一年?一、我國的勞動爭議仲裁的特征仲裁時效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突出特征:第一,從仲裁時效的條件上看,仲裁時效是以權利人不行使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的事實狀態(tài)為前提的;第二,在仲裁時效完成后權利人所喪失的并非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權利。在時效完成后,權利人仍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不再保護其權利;第三,仲裁時效具有強制性。法律關于仲裁時效的規(guī)定,屬于強制性規(guī)范,當事人不得協(x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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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子續(xù)期是續(xù)多少年? 住宅房子續(xù)期是續(xù)多少年?根據(jù)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xù)期。房子自動續(xù)期可續(xù)多少年這點并不固定。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后的情況有明確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xù)期。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guī)定: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后,如土地使用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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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買社保可以工傷鑒定么? 沒有買社保可以工傷鑒定么可以。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單位不交保險的責任在單位,你可以申請工傷鑒定,賠償責任由公司承擔。也就是說,是否繳納社保,與做工傷認定、工傷鑒定并不存在直接的關系。實踐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職工繳納社保。在職工發(fā)生傷害事故之后,仍舊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或者做工傷鑒定。不過,工傷認定是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的先決條件,沒有工傷認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不會受理你的鑒定申請。所以,需要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