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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費已獲工傷賠償交通事故肇事者還需要賠償嗎? 一、醫療費已獲工傷賠償交通事故肇事者還需要賠償嗎?醫療費已獲工傷賠償交通事故肇事者就不需要賠償了,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八條非常明確地做出了規定:(一)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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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婚姻法律如何保護女方 我國婚姻法律如何保護女方一、我國婚姻法律如何保護女方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以離婚訴訟中對男方離婚訴權在一定的時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護女方,那么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如下:(1)女方在懷孕期間;(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2、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確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認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體的“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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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地址確認書屬于訴訟材料嗎
訴訟材料有哪些 送達地址確認書屬于訴訟材料嗎訴訟材料有哪些呢?相信許多訴訟當事人都比較關心這個問題,提交材料的時候也在糾結,這個材料到底屬不屬于訴訟材料呢?例如送達地址確認書屬于訴訟材料嗎?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送達地址確認書以及訴訟的材料。送達地址確認書屬于訴訟材料嗎不屬于。送達地址確認書是為了方便法院聯系當事人并寄送司法文書,當事人到法院辦事時,法院都會讓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寫并簽署《送達地址確認書》,其法律含義是:只要法院按照《送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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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發回重審能否增加訴請 民事案件發回重審能否增加訴請?民事案件發回重審可以增加訴訟請求,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發回重審程序中增加訴訟請求,只要與原訴訟請求是基于同一侵權事實提出的連續性請求,該請求與原訴訟請求在性質上相同,依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可以合并審理;法院應合并審理,且允許其合并審理會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節約司法資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系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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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當中童工規定是怎樣的? 勞動法當中童工規定是怎樣的?一、我國《勞動法》對童工的相關規定《勞動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