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債務人惡意逃債該怎么辦? 一、債務人惡意逃債該怎么辦?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離婚時夫妻一方隱瞞債務怎么辦? 離婚時夫妻一方隱瞞債務怎么辦?離婚時夫妻一方隱瞞債務如果是存在著惡意逃脫的現象的話,那么是需要重新的進行分配的。離婚時分割財產,首先要分清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于夫妻個人財產,然后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分割,在此期間,一方為達到多占財產的目的,有可能把本應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采用隱藏、隱瞞等手段,以逃避分割。如在離婚期間另一方發現對方有隱瞞共同財產的,可要求對其財產進行分割,但有時由于種種原因,另一方也許在離婚后才會發現一方有隱瞞共同財產的 ·夫妻離婚男方要給女方贍養費嗎 一、夫妻離婚男方要給女方贍養費嗎?夫妻離婚時男方不需要給女方贍養費,入鍋撫養權歸女方,男方只需要給孩子撫養費。夫妻間沒有財產約定的,女方可以主張分割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 ·死亡賠償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死亡賠償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死亡賠償金不可以作為遺產來進行繼承的。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其能作為遺產分割,但是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 ·交通事故誤工費包含哪些部分? 交通事故誤工費包含哪些部分?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1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