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農村土地和房產如何繼承? (一)農村土地繼承農村土地是不可以繼承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家庭承包是以農戶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的承包,當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于作為承包方的戶仍然存在,因此不發生繼承問題;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戶不存在的,更不發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應當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規定繼承。但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 ·丈夫死亡繼承人順序是怎么規定的 丈夫死亡繼承人順序是怎么規定的一、丈夫死亡繼承人順序是怎么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 ·合同違約找哪個部門? 違約是一種民事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爭議。如果協商不成,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條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爭議。如果沒有約定的仲裁條款,但有約定的法院管轄范圍,則可以按照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守約方可以根據本條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人民法院將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和本案的全部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不能追加被告? 買賣合同糾紛發生后,合同的第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除了在處理過程中將另一方列為被告外,還可以添加被告。有必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增加另一個人作為被告:1。如果買賣合同中還規定了合同應承擔債務擔保人的連帶責任。買賣合同的一方作為債權人,僅將另一方的債務人作為被告的,在立案后申請增加保證人作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2.如果合同中被告仍然有代理人。原告作為買賣合同的債權人,在起訴時只將對方列為被告。代理人 ·1個月內的結婚證如何注銷 ? 1個月內的結婚證如何注銷?一、婚姻無效的情形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即近親結婚;4、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