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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時未休完年假怎么辦 辭職時未休完年假怎么辦可以申請公司安排你休年休假,如果公司不安排,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資。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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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監護人沒有盡到責任那監護人可以更換嗎? 如果監護人沒有盡到責任那監護人可以更換嗎?監護人可以變更。如果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履職不力的,對監護權存在爭議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被監護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指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民法典》第三十一條??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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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補充偵查的時效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補充偵查的時效是多久?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1.補充偵查的情況有兩種。即如果是由公安機關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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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西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山西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侵權責任法實施后該項計入死亡賠償金)被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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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再審法定情形有哪些 民事訴訟再審法定情形有哪些?民事訴訟再審法定情形有哪些1、《民事訴訟法》第179條規定的法定情形有:(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七)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