禚洪律師
土地糾紛律師專業律師遼寧·沈陽
禚洪律師,東北大學法學碩士。精通英語,能夠熟練地使用英語作為工作語言。2002年開始執業,執業證號為:12101200210109443。系“中國沈陽法律服務網”和“中國沈陽普法網”特約撰稿人。現執業于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
先后為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政府、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等多家政府及企事業單位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顧問單位避免或挽回巨額經濟損失。
擅長的業務領域主要有:公司法、勞動法、稅政法、房地產、建設工程、侵權法、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行政法、刑事辯護、國際貿易、海事海商、知識產權、涉外業務。
在沈陽市鐵西區資金管理局訴沈陽綠色家園購物廣場有限責任公司借款一案就為區政府避免和挽回了3450萬元。曾審查鐵西新區體育場工程及鐵西新區體育館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從法律上保證奧運場館的順利建設。曾審查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沈陽市城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與埃梯梯飛力(沈陽)泵業有限公司關于《廠區置換協議》之補充協議;曾審查新加坡勝科公用事業私人有限公司關于合資公司在沈陽化學工業園提供供水服務之《特許經營協議》及《合資合同》,該投資項目談判歷經數十次艱辛談判,終于促成外商巨額出資順利到位。
成功地為涉嫌票據詐騙999萬元的王某辯護,使其僅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成功地為被錯誤刑事拘留的王某辦理變更強制措施,在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自首后,沈陽市...認定該案違法,并由某區公安分局主動賠償近5千元。
積極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幫扶弱勢群體。
曾在《公司法律實務》一書中發表論文《論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的適用情形》,每年均積極參加遼寧省 民法理論研討會及遼寧省 行政法律專業委員會年會暨理論研討會并提交《物權公示效力之國際比較》、《對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理論思考》、《論我國行政賠償訴訟中財產權損害賠償標準的拓展》等多篇論文。
為人誠實守信,任勞任怨,扎實肯干,務實上進,認真地承辦好每一件案件,深受當事人的好評。
禚洪律師的聯系 : 89226386,024 22839 (辦)、024 22827654(傳真)。
電子郵箱:zhuohong_neu 126
號碼:60592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