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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間提前7天辭退員工合法嗎? 試用期間提前7天辭退員工合法嗎?一、試用期間提前7天辭退員工合法嗎?沒有規定需要書面通知,只要求說明理由,除了不符合錄用條件還有其他條件的,如何證明由公司負責舉證,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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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勞動關系須滿足哪些條件(一)主體指參加律關系 構成勞動關系須滿足哪些條件(一)主體指參加律關系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包括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作為勞動關系主體的勞動者,外國人、無國籍人要成為我國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必須符合我國《勞動法》關于勞動能力的規定。作為勞動關系主體的用人單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二)客體指勞動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主要包括物和行為。物是指能夠滿足人們生活需要,可以為人類所控制,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物質實體;(三)行為主要指勞動行為和勞動管理行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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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利息 個人帳戶補記入部分金額的補繳利息(設為C),分為跨年度補繳利息(設為C1)和非跨年度補繳利息(設為C2)兩種情況。1.跨年度補繳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組成。第一部分:補繳欠繳年度當年的利息(設為C11)C11=欠繳年度當年欠繳額月積數×欠繳年度當年記帳月利率其中:欠繳年度當年欠繳額月積數=∑[n月欠繳額×(12-n+l)]欠繳年度當年記帳月利率=欠繳年度當年記帳利率×1/12(n為欠繳年度欠繳月份順序號,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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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司法解釋一:民法訴訟時效怎么理解? 訴訟時效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需要您具有清楚的認知。以防因為錯過事件而導致嚴重后果,那么,民法通則司法解釋一:民法訴訟時效怎么理解?很復雜嗎?這個問題是您經常忽視的,今天我們收集相關資料進行全面解讀,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在民法通則實施前,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民法通則實施后,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從1987年1月1日起算。民法通則實施前,民事權利被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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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調解需要那些材料? 醫療糾紛調解需要那些材料?協商與調解是解決醫療糾紛最為平和的方式,如果當事人雙方在私下不能經由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申請第三方的介入,由他們進行調解以消除爭議。不論調解員是出自醫療仲裁委員會還是人民法院都會要求當事人雙方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以供參考,那么申請醫療糾紛調解需要那些材料呢?下面就由我們為您說道說道。一、醫療糾紛調解所需的材料在調解醫療糾紛時,患方要保存和提供一些原始單據,包括:1、醫療費用的原始單據,如:住院結算單原件;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