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遺囑中的繼承權可以剝奪嗎? 遺囑中的繼承權可以剝奪嗎所謂遺囑,是指被繼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對自己的財產預作處分,并在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公民不僅可以通過設定遺囑的方式改變繼承人的范圍、順序和繼承份額,而且還可以取消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把財產遺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法》規定遺囑自由的同時,對遺囑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規定,比如: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由此可見,公民立遺囑時不能剝 ·我國侵犯商標權行為有哪些? 侵犯商標權行為有哪些商標的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不法活動。第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的行為;第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他人注冊商標標示的;第四.經銷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第五.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第六.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離婚前共同債務的處理是怎樣的 離婚前共同債務的處理是怎樣的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最為集中的體現夫妻離婚的過程中,一種是在夫妻離婚時進行劃分,這種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離婚方式有關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協議離婚的方式,則夫妻雙方應在離婚協議中明確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債務,當然這種約定本身,對債權人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離婚,依據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 ·主動辭職有經濟補償金嗎? 主動辭職有經濟補償金嗎根據《勞動法》,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被迫辭職有沒有經濟補償金雖然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此規定 ·離婚分割財產原則包括哪些無論是當事人自行協議 離婚分割財產原則包括哪些無論是當事人自行協議,還是人民法院判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都必須堅持下列基本原則:(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權利和共同債務的償還義務是平等的。(二)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注意對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給與適當的照顧。(三)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傷害配偶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當然也應當保證有過錯方的基本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