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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的申請主體包括什么 工傷認定的申請主體包括什么所謂“主體”,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個人或組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有兩類,一是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二是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工會組織。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有權利申請工傷認定。對于用人單位來講,為受傷害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是其法定義務,也是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為充分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又賦予職工個人申請的權利,當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及其近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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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醫療損害責任方法有哪些 鑒定醫療損害責任方法有哪些?一、鑒定的提起第九條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共同書面委托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書面移交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第十一條 協商解決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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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亡私了一般賠償多少? 工地死亡私了一般賠償多少?私了的話是雙方協商,賠償數額死亡者家屬沒有異議就行。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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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辭退員工規定是怎樣的 企業辭退員工規定是怎樣的一、企業辭退員工規定是怎樣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除了上述情形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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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續簽需要提前告訴公司嗎 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續簽需要提前告訴公司嗎?用人單位在于勞動者確定勞動關系后,會通過與對方簽訂勞動合同來約束對方的行為,一般來說,擬定合同時,雙方會約定合同的到期日期,在合同到期之前,若雙方沒有異議的,可以進行續簽,但若是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續簽怎么辦?一、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續簽需要提前告訴公司嗎?按照最新的《勞動合同法》里,是沒有特別約定勞動者不續簽勞動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勞動者不提前通知不續簽勞動合同,是不違反《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