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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釋內容是什么? 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釋內容是什么?公司在發展過程中會出現很多的問題,如果對于這些問題處理不好就會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發展,國家為了保障公司能夠發展出臺《公司法》,在《公司法》中有關于公司管理和運營的詳細規定和說明,那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釋內容是什么?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釋內容公司法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第一節設立第二節組織機構第三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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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繳納社保可隨時解除合同嗎? 公司不繳納社保可隨時解除合同嗎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與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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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共有財產分配的原則是什么? 一、家庭共有財產分配的原則是什么?1.當家庭成員只有夫妻二人時,家庭的全部共有財產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夫妻一方死亡時,共同財產中的二分之一份額就是死者的遺產。夫妻一方死亡開始繼承時,也只能繼承這部分遺產,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統統作為死者一方的遺產來繼承。但在區分遺產與夫妻共有財產時,也應當分清夫妻個人財產與夫妻共有財產的界限。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規定了夫妻共同所有財產,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圖書資料等;婚前接受的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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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有什么區別 “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有什么區別1.兩者的強制性不同。“三責險”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在本質上是按照商業保險制度建立起來的一種商業性質的保險。對車輛所有者及保險人來說,更注重的是風險的分散和保險利益的獲取,是否投保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而“交強險”具有強制性,具有類似于社會保險的性質,其更注重的是讓第三人的利益能及時得到保障,所有行駛的車輛所有者都被強制必須投保,同時保險公司必須承保而不得拒保。2.賠償的原則不同。“三責險”是按照過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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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企業能不能降低員工工資? 受疫情影響企業能不能降低員工工資?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如果有勞動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企業生產經營和勞動者業績相關,勞動者業績又和勞動報酬掛鉤的,可以依法降低勞動報酬;或者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協商降低。二、用人單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出現以下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的可以延長職工工作時間:①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