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因傷致殘如何作傷殘評定?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辦理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8667-20022002-12-01發布 2002-12-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前言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本標準是在充分總結吸收1992年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 ·公安部關于行政處罰聽證范圍中“較大數額罰款”數額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公通字[1996]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較大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現就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聽證范圍中"較大數額罰款"數額規定如下: 對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的,對違反邊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個人處以6000元以上罰款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的,在做出處罰決 ·交警有無權力扣留事故車輛? 出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有權力扣留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但扣車是有條件及時間限制的。 具體根據公安部令第70號《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鑒定完成后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十日后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第69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已經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長周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現場處理程序 第一節現場處罰 第二節行政強制措施的現場適用 第三章非現場處理程序 第一節非現場處罰 第二節收繳機動車、牌證和強制排 |
| 南充市 南部 營山 蓬安 儀隴 西充 閬中 順慶區 高坪區 嘉陵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