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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內容《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形式,其必備條款有7項:1、勞動合同期限。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例如:勞務公司外派一員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兩個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勞務公司與外派員工簽訂的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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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區分 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區分1、侵犯的客體和犯罪對象不同挪用資金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的使用權,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資金;職務侵占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所有權,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2、客觀表現不同挪用資金罪表現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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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非住宅類是多久? 在房屋產權證上我們一般都會看到上面有寫明土地使用年限,即產權所有者可以合法擁有和使用土地的權利的時間限制。根據房屋的使用類型不同,有商業房、普通住房等,土地使用年限也會有差異。那么,土地使用年限非住宅類是多久呢?一、非住宅房的使用年限是多久?1、非住宅房的使用年限是40年,使用年限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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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了之后可以走人嗎 勞動合同簽了之后可以走人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可以辭職。(一)由于用人單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剝奪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體活動的自由行為;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3.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4.扣押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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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人員能買廠房嗎? 一、取保候審人員能買廠房嗎?取保候審期間,當然可以買廠房,也可以貸款,只要是不違法的行為,都可以做。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