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試用期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在試用期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簽合同后,在試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請辭職,辦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離開公司。公司不批準的,那么及時反映到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注: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
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數額如何確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經驗,法律知識普及不夠廣泛,當事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都很少能做到認真仔細,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的糾紛時有發生。那么,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數額如何確定?該怎么辦?下文是關于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的詳細介紹,請您繼續閱讀了解。一、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數額的確定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
·
自訴案件能否逮捕 不一定,刑事自訴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決定,不需要報檢察機關或上一級法院批準,完全根據案情的需要而定。有證據來證明被告是有犯罪實事的,需要逮捕的,立即決定逮捕。但應當在逮捕后24小時內進行訊問。《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
電氣安裝工程質保期是多久 電氣安裝工程質保期是多久?質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質量不合格的建筑一旦發生事故,將會給使用單位或個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產生重大人身傷亡,而電氣安裝工程作為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會對工程整體質量水平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也會納入工程質量保證的項目之中,那么,電氣安裝工程質保期是多久呢?一、工程建筑的電氣安裝工程質保期規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1、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保修
·
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責任認定的時候,一般交警部門都是會做出專門的 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責任認定的時候,一般交警部門都是會做出專門的認定書,同時送達給當事人,而此時并不需要當事人簽字。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內容,其實關系著日后對事故的處理,因此也是十分重要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內容包括了怎樣的內容呢?下文中我們為你解答疑惑。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內容都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三)道路交通事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