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公房拆遷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補償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公房拆遷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補償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公房拆遷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補償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關于公租房的拆遷補償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則分割。在這個問題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況,可以享有拆遷補償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屬于年老體弱,缺乏經濟來來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補償款,無法見得房屋保證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 ·一、買賣不破租賃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買賣不破租賃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承租人向出租人繳納定金或抵押金費用,出租人并未移交于買受人,買受人與承租人因租賃合同期滿或者雙方協商解除或者終止租賃合同,已支付的定金或抵押金理應向出租人主張。而且,定金或抵押金的簽收人理應是出租人,考慮到證據的直接針對性,也應是出租人承擔還款義務。房屋產權雖轉移,但并非意味著租金轉交,若主張買受人承擔返還義務,證據不足。承租人不知租賃物所有權發生變動,繼續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或已提前支付租金,買受人要求承 ·一、返聘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返聘可以隨時辭職嗎?(一)返聘不屬于能夠隨時離職的法定情形,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 ·一、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有哪些? 一、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有哪些法律條文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2、《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間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1、強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對方仍不履行的,守約方可以經仲裁或訴訟確認后,申請法院強制對方履行。2、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