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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時轉移共同財產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一、離婚時轉移共同財產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離婚時轉移共同財產的法律責任: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舉證責任一方有隱藏、轉移共同財產嫌疑,且不能證明該款項合理用途的,應當推定其仍持有該款并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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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家庭財產分配協議書的內容是什么? 一、老人家庭財產分配協議書的內容是什么?老人家庭財產分配協議書當中包括的內容有標題,家庭財產分配的原因,分配的方案,結尾部分是里約人見證人的分別簽字,所以整個格式其實都非常的簡單。既然是家庭成員之間分配家庭財產的,具體的分配方案自然就是由家庭成員共同協商的,把協商的結果寫在協議書上就行了。在常見的家庭財產分配協議書當中,可能幾個兒女之間會把財產分配的問題跟贍養老人的問題聯系在一起,其實這樣的約定有可能會被判定為無效。比如財產當中約定的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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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效力合同效力的區別 物權效力合同效力的區別是什么自從我國物權相關法律的訂立以來,您都對于目前法律上的物權效力和合同效力的區別就是處于相模糊的狀態,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它們之間的區別聯系問題?,F如今,我國實施了新的物權法,那么在新的物權法中,物權效力合同效力的區別是什么呢?的我們再為您詳細介紹,進來了解一下吧。一、物權效力合同效力的區別是什么物權法解釋:第十五條【合同效力和物權效力區分】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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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具有的特征有哪幾種 效力待定合同具有的特征有哪幾種1.效力待定合同已經成立,其效力不確定,它既非有效,也非無效,而是處于懸而未決的不確定狀態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無效合同,也有別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確定,取決于享有追認權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內的追認。3.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權人同意后,其效力確定地溯及于行為成立之時。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權人拒絕后,自始無效。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體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體與一般合同的主體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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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怎么處罰? 犯了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怎么處罰?犯了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的處罰標準,是根據《刑法》第四百零四條【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稅務工作人員,明知自己不征或少征稅款的行為,破壞了有關稅收管理法規,會給國家稅收造成嚴重損失,但仍然希望或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過失不構成此罪,如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