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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購買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是與開發(fā)商打交道,而此時就需要購房者能夠小心注意,以免落入開發(fā)商的陷阱之中,給自身利益造成損害。而對于購房的流程也是有嚴格要求的,那到底購買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購買商品房的操作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和發(fā)展商簽訂認購書認購書的主要內容包括:1、發(fā)展商、銷售方及認購書的基本情況;2、所認購房產的基本情況(戶型、建筑面積、單位價格、幣種、房產的總價);3、訂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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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股東抽逃出資算犯罪沒 企業(yè)股東抽逃出資算犯罪沒不一定,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案(刑法第159條)公司發(fā)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guī)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給公司、股東、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2)公司發(fā)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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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可以向對方要求解除勞動 即使是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可以向對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只不過在解除的時候還是會受到一定的條件限制。那到底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符合什么條件才行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話,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符合什么條件《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guī)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此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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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醉酒駕駛他人的摩托車的情形? 醉酒駕駛他人的摩托車,從行為上分析存在三個條件。第一,存在醉酒的狀況,當然并不意味著行為人喝了就即可,還要求達到法定的醉酒的狀態(tài)。其次,駕駛的對象是摩托車,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類型。第三,駕駛的是他人的機動車。綜上行為,在刑事上符合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件。從我國相關規(guī)定,醉酒駕駛他人的摩托車是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原因在于:1.根據我國相關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下列情形屬于達到了醉酒標準呢: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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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套房產過戶費用怎么算 房屋過戶的主要形式有買賣、贈與、繼承,因此,房屋過戶所產生的費用也因具體的方式不同而存在差異。第一、房屋買賣的方式。主要稅費包括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其中契稅稅率因該房屋是一套房還是二套房而不同而分別采取1%至1.5%及3%的稅率,而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第二、房屋繼承的方式。主要包括契稅、印花稅,另外可能涉及到的繼承權公證費。印花稅按0.05%的稅率計收,至于契稅,區(qū)分法定繼承人或非法定繼承人,法定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