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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上訴的撤回后果有哪些? 管轄權異議上訴的撤回后果有哪些?一、撤回上訴的后果撤回上訴是當事人對訴訟權利的處分,但是否準許,應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當上訴人撤回上訴,一經人民法院準許,便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1、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2、當事人喪失了對本案的上訴權。撤回上訴與撤回起訴一樣,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不能強迫或者附加其他條件。二、管轄權主體所謂管轄權異議的主體,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人。民事訴訟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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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實踐醉駕改酒駕現實嗎? 根據司法實踐醉駕改酒駕現實嗎?現在只要打印出測試單,數據就已經上傳省級數據庫,該庫任何人沒有修改權限,之后法制支隊就會進行立案審查,超過時間未起訴,警務督察大隊就會跟進.是屬于犯法的,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二、酒駕的判定標準根據國家質量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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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藏包庇罪情節嚴重怎么認定? 根據《刑法》中對窩藏包庇罪的處罰規定可以知道,要是行為人的情節比較嚴重的話,那么起刑點就為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處罰10年有期徒刑。因此司法實務中對窩藏包庇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應該如何認定?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窩藏包庇罪情節嚴重怎么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0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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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傳、假傳軍令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拒傳、假傳軍令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拒傳、假傳軍令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隱瞞、謊報軍情罪】【拒傳、假傳軍令罪】故意隱瞞、謊報軍情或者拒傳、假傳軍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的基本特征①侵犯的直接客體是作戰指揮秩序。②客觀方面表現為拒傳、假傳軍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軍令”,指與部隊軍事活動有關的命令、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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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工傷保險條例當中16條所作出的規定故意犯罪或者是醉酒吸毒自殺自殘的情況。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