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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另一方欠的債離婚由誰還 夫妻另一方欠的債離婚由誰還夫妻共同債務主是指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為撫養子女、贍養老人以及為了給家庭成員治病所負的債務。對于這種債務,即使另一方始終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不得以始終不知為由而拒絕賠償。如果這種債務屬于一方未經過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的親朋所負的債務,或者為滿足私欲揮霍所負的債務,或者為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其收入卻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則該種債務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在離婚時,應由該方獨自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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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土地使用權增資 ? 如何以土地使用權增資?現在,很多有能力的人都有著自己的公司,每天想著怎么做才能擴大公司業務、能力等范圍。購買土地是是很多公司擴大業務的其中一項,當土地使用權已經歸公司所有時,公司應該如何以土地使用權增資?我們馬上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權用權出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7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土地使用權作為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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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撤銷權訴訟應符合哪些條件 提起撤銷權訴訟應符合哪些條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因此,債權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行使撤銷權,避免因期間屆滿權利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權人提起撤銷權訴訟,構成撤銷的具體事由有三個:(1)債務人單方放棄到期債權;(2)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3)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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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大會主要履行哪些職責
業主大會主要履行哪些職責一、業主大會主要履行哪些職責業主大會的職責主要有:①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②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③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④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⑤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⑥履行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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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期間開庭前公安局傳喚收監合法嗎? 取保期間開庭前公安局傳喚收監合法嗎?一、取保期間開庭前公安局傳喚收監合法嗎?開庭前公安局傳喚收監是屬于合法的行為;取保候審只是刑事案子在判決前采取的強制措施之一,并不代表案子已經結束,或者是案子繼續審理時需要配合調查,但是要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隨叫隨到,如果是判處實刑,是要先收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