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簽訂的勞動合同備案嗎? 一、簽訂的勞動合同備案嗎?勞動合同并不一定需要備案,現行法律并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序,有的地方勞動局仍然要求勞動合同備案也是可以理解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 ·刑事拘留的時間能否探視 刑事拘留的時間能否探視?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可以委托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詢問犯罪嫌疑人關于案件的相關情況。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 ·一、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有效嗎? 一、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有效嗎?有效。《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二、離婚協議不履 ·一、勞動合同第44條的內容是什么? 一、勞動合同第44條的內容是什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二、其它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 ·訴訟詐騙罪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當今社會詐騙行為越來越多,什么是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偽造、捏造、虛構事實的方式,使受害人形成錯誤的認識,從而騙取得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產的一種行為。在這里,受害的主體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犯罪人的主觀意識是故意的、刻意的、有目的的。訴訟詐騙罪的法律規定:1、要訴訟詐騙罪就要認定是否屬于詐騙罪,我們在前面講了詐騙罪的定義,詐騙很容易和其他罪罰進行混淆。比如招搖撞騙罪,兩者都通過偽造、捏造、虛構事實的方式獲得財物,但是這兩種罪的騙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