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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買社保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公司未買社保辭退員工如何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于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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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規定醉駕五年后可以直考嗎? 在我國規定醉駕五年后可以直考嗎?因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需要提醒的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醉駕后駕駛證吊銷五年后再考,需要持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到車輛管理所填寫申請表申請。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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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監外執行歸哪里管? 申請監外執行歸哪里管?監外執行可以向服刑的監獄直接申請,對于犯了罪被判刑的犯人,如果因為身體原因而不能去監獄服刑,那么就需要申請監外執行,那么監外執行是如何申請的呢?對具備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決時,可直接決定。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制作《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載明罪犯基本情況、判決確定的罪名和刑罰、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原因、依據等內容,并抄送人民檢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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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權之訴案由有哪些? 撤銷權之訴案由有哪些?一、簡述撤銷權所謂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與他人實施處分其財產和權利的行為危害自己債權的實現時,可以申請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在民法理論上有的又稱之為廢罷權訴權。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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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雙方都未實際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后雙方都未實際履行,是否有效?一、合同生效后雙方都未實際履行,是否有效法律效應還是有的,如果雙方都沒有履行好自己相應的責任,雙方可以協商來廢除這個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判斷,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一般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義務,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辯權,先履行的一方若無法證明其不履行有免責事由,會構成違約。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一旦合同到達終止時間,可以自然終止,但一般不影響違約責任的追究。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