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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律錯誤發回重審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一審法律錯誤發回重審的規定是怎么樣的?一、一審法律錯誤發回重審的規定是怎么樣的?1、《民事訴訟法》第153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違反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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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情形? 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一、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一般地域管轄的例外是指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管轄法院,即被告就原告,也就是說原告遇到了特殊案件,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訴。實行被告就原告原則的一共有七種情況:(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婚姻、親子、收養等關系)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婚姻、親子、收養等關系)的訴訟。注意:這兩類案件我們強調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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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犯罪判罰是怎樣的? 一、不作為犯罪判罰是怎樣的?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3、不滿14周歲的人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危害行為是犯罪客觀方面的必備要件,而形形色色的危害行為在刑法理論中的其中一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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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合同到期怎么辦,法律有哪些解釋 我國的勞動法律對相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相應的保護,懷孕就是勞動者合法權益之一。我國的相關勞動者如在懷孕期間,相關的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應在其生產后,恢復正常的狀態下才能夠進行這類勞動合同的解除,保護這類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懷孕期間合同到期怎么辦為了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法律明文規定了對女性勞動權利的保護,特別是針對女職工生理機能的變化,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給予特殊的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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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什么意思?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什么意思?一、概念贈與人任意撤銷權是指未經公證的贈與、或非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的權利。《合同法》第186條規定了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其目的就是賦予贈與人與受贈人達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實現前以悔約權,使贈與人不致因情緒沖動,思慮欠周,貿然應允將不動產等價值貴重物品無償給與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約束,遭受財產上的不利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