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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1、購房時,一方未對房子有任何貢獻的,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購房時,只有一方出資購買的,此房子屬于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后購買,只要是個人財產購買的,都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于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2、購房時,一方對房子有出資的,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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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局行政復議前置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行政處罰,是對于行為人的行為觸犯了行政法律的規定,而進行的比較輕的處罰,行政處罰是相對于刑事處罰而言的,行政處罰的力度比較小,最嚴重的處罰就是行政拘留,還有包括其他的處罰方式,比如對行為人進行警告,罰款等。那么關于地稅局行政復議前置的規定內容是怎么樣的?一、地稅局行政復議前置行政相對人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定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在尋求法律救濟途徑時,應當先選擇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這是行政復議前置。行政復議前置是指行政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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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算? 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算?一、訴訟時效從何時起算?借錢時,訴訟時效從約定的還款時間算起,比如借條上寫,2017年1月1日借錢,一年后還,那么到期日就是18年1月1日。二、民間借貸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1、搜集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一般來說,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后果是喪失勝訴權,但不影響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無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等情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如查明存在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情形的,則支持債權人訴訟請求。因此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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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1、全部無效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無效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為:(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如果訂立勞動合同時,當事人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騙對方,致使另一方上當受騙,造成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認識和判斷,從而同意訂立的勞動合同,則屬于采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威脅手段,指當事人一方用可能實現的危害對方人身或財產安全的行為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意愿而與其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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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執行人制度中執行人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遺囑執行人制度中執行人的權利義務是什么遺囑執行人有下列權利和義務:1、審查遺囑是否合法真實;2、清理遺產債務;3、按照遺囑內容向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分配財產;4、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若遺囑執行人在執行遺囑過程中,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債權人造成重大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遺囑執行人的產生方式。遺囑執行人的產生方式大致有三種:遺囑直接指定、遺囑委托指定、受理法院指定。三、遺囑執行人制度與與公證遺囑的區別所謂“遺囑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