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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試用期簽電子合同有效嗎 有效。只簽試用期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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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有沒有賠償 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有沒有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1、補償數額(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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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告訴才處理誰管轄 刑法中告訴才處理誰管轄一、刑法中告訴才處理誰管轄?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由案發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屬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案件;(二)屬于本院管轄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訴的;(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根據刑法分則之規定,以下案件告訴才處理。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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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怎么辦 如果真的無意和對方合作的話,那當初就沒有必要費時費力的去簽訂所謂的合同了。既然在合同書上簽字了,那說明相互之間所表明的一個意愿最起碼是想要真心實意的達成目前的合作的。可偏偏就有些人在簽了合同以后卻不按照合同當中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那么,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怎么辦呢?一、在我國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怎么辦?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損失。對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處理,合同法也作出救濟的方法:當事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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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怎么量刑? 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怎么量刑?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的量刑,是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