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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后女方還能爭孩子的撫養權嗎? 夫妻離婚后女方還能爭孩子的撫養權嗎?一、夫妻離婚后女方還能爭孩子的撫養權嗎?夫妻離婚后女方還能爭孩子的撫養權的。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二、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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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逮捕期滿下個步驟是什么 一、羈押逮捕期滿下個步驟是什么?檢察院批捕逮捕后,公安機關繼續刑事偵查。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3、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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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么樣才構成逃稅罪2023
要怎么樣才構成逃稅罪2023一、要怎么樣才構成逃稅罪(一)逃稅罪的主體要件逃稅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和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二)逃稅罪的主觀要件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應當繳納稅款而故意逃避繳納稅款。因過失造成少繳或者不繳稅款的,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三)逃稅罪的客觀要件行為人為逃避繳納稅款在客觀上采取偽造、變造、隱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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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人單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單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明確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了房屋出租人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八種事由: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3、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閑置六個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7、故意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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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現實中,不管是購買商品房還是二手房,這個時候其實都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項。只不過,因為具體購買的房產情況不同,導致最終需要注意的事項不同而已。那究竟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呢?接下來,我們就來你做詳細解答。一、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購房是工薪階層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購買商品房之后出現麻煩會極大牽扯消費者的時間與精力。媒體上時常有類似報道,有人買了房子卻辦不了產權證,有人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