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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具備條件有哪些? 正當防衛成立的條件有五個:(一)、須有不法侵害行為,且不法侵害必須是實際存在的,這是正當防衛成立的起因條件。所謂不法侵害行為,是指客觀上發生的社會危害行為。而社會危害行為是指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或過失,在客觀上又有社會危害性的違法犯罪行為。但是,在一定條件下,某種侵害行為,在客觀上具有社會危害寄害性,而其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并不具有故意或過失。需要注意的是,正當防衛是法律為公民設定的一項權利,它只有遭到不法侵害時才能行使。如果不存在侵害,正當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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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主席職責是什么 監事會主席職責是什么一、監事會的職責是什么1、檢查公司財務;2、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3、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4、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7、列席董事會會議,對所以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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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開庭時間如何延后? 打官司開庭時間如何延后?當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時候,是可以延期開庭的,不過是否延期是由法院來決定的?!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二、打官司原告舉證的幾種規定根據我國人民法院職責范圍以及案件性質,我們又可以把訴訟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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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不加刑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這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上訴不加刑制度,那么具體來說上訴不加刑的適用范圍是什么?一般情況下適用上訴不加刑,但是法律可能也有例外,那么上訴不加刑有例外情況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探討一下這兩個問題吧。一、上訴不加刑的適用范圍是什么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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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立分公司簽訂的合同無效嗎 未設立分公司簽訂的合同無效嗎?未設立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是否有效并不取決于是否設立了分公司,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是:(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二、設立分公司的條件1、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全稱;2、經營范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