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買賣不破租賃買受人不知租賃協議可以解除嗎? 買賣不破租賃買受人不知租賃協議可以解除嗎不可以。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二、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條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要適用該制度,在所有權讓與時,租賃合同應該已經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賃關系須有效的存在,換言之,租賃關系的有效存在的準據時點應確定在所有權讓與時。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根據 ·企業拆遷土地補償這一塊可不少,您拿到了嗎? 一、企業拆遷土地補償這一塊可不少,您拿到了嗎? 如果有一家企業是通過招拍掛或者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那么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無論征地項目是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還是舊城改造項目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都應當因土地使用權被回收,而對土地使用權人(企業)進行合理補償。 但特別提出的一點是,對于租賃國有土地的企業,由于租賃權屬于債權而非用益物權,對于這類情況下企業并不是直接的土地被征收人,所以土地使用權補償和我們以上所說的情況略有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情形房屋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筑申請登記的;(二)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權利來源證明文件或者申請登記的房屋權利與權利來源證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請登記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沖突的;(四)申請登記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獨立利用價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沒收,原權利人申請登記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間,權利人申請登記的;(七)法律 ·女方懷孕期間能協議離婚嗎 女方懷孕期間能協議離婚嗎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這是根據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對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的婦女特殊保護,是對男方提出離婚的一項限制的規定。但是,這條限制也僅適用于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選擇的是協議離婚,那么即使妻子懷孕,也依舊可以離婚。如果夫妻選擇的 ·法院不準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準離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表示不同意離婚,又沒有原則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經調解和好無效,可以判決不準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二)正在下崗待業的職工,對方因另一方下崗,經濟困難而起訴離婚,經調解和好無效,均判決不準離婚。(三)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四)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五)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