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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法人住所是如何確定的? 民法總則法人住所是如何確定的?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布,《民法總則》將廢止。隨著我國經濟的逐步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開辦、經營企業。但是,企業的設立并不是很輕松的事,它涉及很多內容,如法定代表人的確認,法人住所的確立。那么,有人會問,《民法典》法人住所是如何確定的?這里就由我們為您進行解答。一、有關規定《民法典》 第六十三條??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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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的行為表現是怎樣的 合同詐騙是經濟活動中常見的一種犯罪形式,由于這類詐騙犯罪是利用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的,具有相當的復雜性、隱蔽性和欺騙性,往往與經濟合同違約糾纏不清。根據犯罪構成理論,合同詐騙罪的行為表現有哪些?司法實踐中,哪些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這些問題,下文中為您詳細介紹。一、合同詐騙罪的行為表現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詐騙行為表現為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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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協議主要內容有哪些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合同主體:房屋租賃合同的主體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寫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稱及其住所。2、房屋狀況:房屋租賃合同的標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過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裝修設施及狀況等休現。3、租賃期限:租賃期限,是指出租人將房屋的使用權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的期限。我國法律規定租賃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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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臨時董事會都有什么條件? 公司法臨時董事會都有什么條件?公司在生產運營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情況,如果遇到重大的時間或變更的時候,就需要召開臨時董事會。那么公司法臨時董事會都有什么條件?概括的說一個是公司內部情況變化,二是公司主體的要求,三是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一些情形。公司法臨時董事會都有什么條件我國公司法有明確的規定如下:一是公司內部情況變化,如董事不滿規定的人數,公司虧損到一定程度。二是特定主體的請求,如股東、董事、監事請求或提議。三是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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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構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嗎? 一、對于構罪未捕一定被批捕嗎?看守所拘留不一定就會被批捕,只要證據不夠的話,那么就一定會釋放當事人,但如果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找齊了所有的材料,而且也有證據犯罪的實事,那么公安機關就可以根據案件的實事進行批捕。拘之后逮捕由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決定,理由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二、刑拘后逮捕會不會通知?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