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遺囑采用的形式有幾種? 遺囑采用的形式有幾種?(一)公證遺囑。即經過公證機關證明過的遺囑。(二)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最為常見。(三)代書遺囑。遺囑人口述內容,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四)錄音遺囑。遺囑人口述內容,他人錄音做成的遺囑。(五)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時刻,口頭表達內容的遺囑。在這五種遺囑形式中,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二、遺囑生效要具備什么條件?并非只要是遺囑人作出的任何遺囑都是合法有效的。遺囑要想生效,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在離婚財產分割時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 ·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離婚財產怎么分配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 ·單位辭退員工怎樣不用賠償 辭退員工怎樣不用賠償只要符合《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辭退員工時,可以不用補償。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離婚后孩子歸誰 離婚后孩子歸誰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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