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律師
|
六合區律師積分值 |
六合區律師導航 |
六合區律師加盟指南 |
六合區律師名錄 |
| |
六合區律師事務所名錄 | |
·江蘇六駿律師事務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號.電話: ·江蘇森遠律師事務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號名人城市廣場36層.電話: ·江蘇金協和律師事務所 南京市新華西路30號二樓.電話: ·江蘇蘇策律師事務所 南京建鄴區河西萬達D座1105.電話:025-86677596 ·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南京市石頭城路6號石榴財智中心10號樓.電話: ·江蘇天淦律師事務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號.電話:
|
六合區律師文集 |  | ·侵犯名譽權糾紛舉證責任證據規定是怎么樣的? 侵犯名譽權糾紛舉證責任證據規定是怎么樣的?(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1、被告侮辱或誹謗原告的證據,如有侮辱性語言或與事實不符的文章、大、小字報、公開信件。2、文章內容涉及到的事實真相的證據,如學歷證明等。(三)證明侵權事實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據,如單位處分等。(四)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二、如何維護名譽權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權人終止侵權行為:公開賠禮道歉,公開消除侵權行為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恢復名譽,也可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對公民的請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訴。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訴訟是維護自己權利的合法方式,也是名譽權權利內容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部...
·疫情期間被開除合法嗎? 疫情期間被開除合法嗎?用人單位以疫情期間勞動者不上班為理由辭退是不合法的,病毒期間是不可以隨意辭退員工的,但如果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規定的情況才可以合法的辭退員工:(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
·隱匿贓款罪的犯罪中止規定是什么 隱匿贓款罪的犯罪中止規定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處罰原則較為特殊:首先,明確是“應當”從寬處罰而非如同預備犯、未遂犯那樣“可以”從寬處罰;其次,注意對中止犯的處罰也不同于預備犯、未遂犯那樣比照既遂犯進行處罰;其三,明確對中止犯的處罰關鍵看是否造成損害結果,對于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減輕處罰,未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免除處罰。犯罪中止有兩種結果:沒有造成損害或是造成了損害。我國刑法對這兩種結果分別制定了處罰原則,即沒有造成損害的,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減輕處罰。換言之,是否造成損害,不是構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處罰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二、犯罪中止認定要注意什么1、在進行了犯罪準備,而后放棄了著手實行的,應當認定為中止犯。例如,甲某準備了毒藥殺害其夫,因為害怕而沒有敢下毒,后來放棄殺人念頭,把毒藥扔掉。因為尚未著手就自動放棄犯罪,屬于在預備過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進行了犯罪準備,沒有著手實行的情況下,因為情況有變,主動撤...
·疫情期間被開除了怎么辦? 疫情期間被開除了怎么辦?疫情期間被開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來要求賠償,病毒期間是不可以隨意辭退員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
·消費領域懲罰性賠償金多少錢? 消費領域懲罰性賠償金多少錢?1、國家法制的統一《侵權責任法》中關于產品責任的規定與《食品安全法》中關于食品責任的規定之間是一般法與特別法的關系。《食品安全法》關于懲罰性賠償數額規定為“消費者可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侵權責任法》關于懲罰性賠償數額規定為“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為統一一般法與特別法,可考慮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考慮到前述《食品安全法》確定的懲罰性賠償基數不盡合理的原因,可將《侵權責任法》中“相應的懲罰性賠償”解釋為不超過被侵權人實際損失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侵權責任法》和《食品安全法》系規定侵權領域民事責任的法律,《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系規定合同領域民事責任的法律。兩者在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上應協調。如果將《侵權責任法》中“相應的懲罰性賠償”解釋為不超過被侵權人實際損失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有關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不沖突,...
·疫情期間公司能開除嗎? 疫情期間公司能開除嗎?病毒期間是不可以隨意辭退員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
·疫情期間開除員工合法嗎? 疫情期間開除員工合法嗎?用人單位以疫情期間勞動者不上班為理由辭退是不合法的,病毒期間是不可以隨意辭退員工的,但如果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規定的情況才可以合法的辭退員工:(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二、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
·瞞報疫情的構成犯罪嗎? 瞞報疫情的構成犯罪嗎?瞞報疫情的構成犯罪,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醫療機構對甲類傳染病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應當隔離治療,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
·食品安全法中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一、食品安全法中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是怎么樣的?2015年《食品安全法》第148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第二款)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懲罰性賠償條款的條文規定得顯得簡單了一點,但也不能說“本身根本沒有提及損害要件。從其直觀的語義來看,無需存在損害事實,就能訴諸‘十倍賠償’”。“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這第二...
·對于在疫情期間能辭退員工嗎? 對于在疫情期間能辭退員工嗎?疫情期間,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員工,否則將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在當前情況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導致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仍然不建議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二、法律法規:根據《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
·開車被拍到玩手機如何處罰? 開車被拍到玩手機如何處罰?一、開車被拍到玩手機如何處罰?開車打電話,被處罰記2分,罰款200元。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_否則,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二、汽車違章扣分去哪處理1.當場開了罰單車輛違章如果被交警當場開處罰決定書,就要帶著身份證、駕駛證以及車輛行駛證和處罰單,前往當地的交通支隊或大隊處理違章。這種情況必須在違章所在地處理違章,回原籍是無法處理的,您切記。2.電子眼拍下的罰單如果是被電子眼拍下違...
·疫情期間企業辭退員工的合法條件有哪些? 疫情期間企業辭退員工的合法條件有哪些?一、疫情期間企業辭退員工的合法條件有哪些?《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如果企業能夠證明被隔離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的勞動者存在上述情形的,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規定:對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包括;(1)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2)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
·買不了口罩疫情期間去不了讓辭退員工可以嗎? 買不了口罩疫情期間去不了讓辭退員工可以嗎?肯定是不能辭退員工的;一些特定行業或者政府明確要求的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也就是說作為勞動者無需購買自行購買口罩。如果因為勞動者購買不到不去上班的,應視為用人單位提供保護措施未到位,疫情期間勞動者有權拒絕到崗,此時不應認為勞動者無故曠工。對于一般性行業或者政府沒有要求的企業,口罩并非是提供勞動的必須保障。此時,應看勞動者到崗是否存在障礙,如某些地區明確規定在特定的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員工因購買不到口罩導致不能穿越必須佩戴口罩的公共場所屬于無法克服的到崗障礙,此時不能到單位上班,不能視為員工曠工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涉嫌違法。二、因隔離被非法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辦?人社部明確規定,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
·法律上犯罪中止是指的什么? 犯罪中止是指的什么?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據此,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未實行終了的中止,即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二是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作為故意犯罪形態的犯罪中止,是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所呈現的狀態,中止行為是犯罪中止形態的決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態是中止行為造成的結局。犯罪中止與中止行為又有嚴格的區別:中止行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支持的行為,犯罪中止形態則是犯罪的狀態,應當負刑事責任;換言之,中止行為之前的行為是行為人應當負刑事責任的依據,中止行為本身是應當免除或者減輕處罰的根據。因此,不可將犯罪中止與中止行為混為一談。如上所述,雖然犯罪中止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但它們又具有相同的特征:(一)必須是在犯罪過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所謂犯罪過程,這里指從預備犯罪到犯罪完成的全過程,只要這個過程尚未結束,犯罪尚未完成,犯罪構成尚未處于...
·疫情期間實習期被辭退合法嗎? 疫情期間實習期被辭退合法嗎?疫情期間實習期被辭退要看辭退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為疫情相關問題而非勞動者本身問題,是可以請求繼續履行勞務合同的,或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在實習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并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況的,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嗎?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嗎?一、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嗎?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具體包括預備犯。根據我國刑法第22條第1款的規定,預備犯是指在犯罪預備階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施的特殊形態。未遂犯。根據我國刑法第23條第1款的規定,未遂犯是指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特殊形態。中止犯。根據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的規定,中止犯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特殊形態。中止犯既可能存在于犯罪預備階段,也可能存在于犯罪實施階段。二、區分:主要是以實行行為人是否著手實行犯罪和主觀方面的意思表示。1、客觀方面:是否著手實行基本犯罪構成。開始實施了侵害了具有刑法伐則保護的某一法益的行為,且這一法益受侵害具有“緊迫危險性”。2、主觀方面:(1)犯罪預備,事實上未能著手實施犯罪,未著手實行犯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棄的。(2)犯罪中止,“能達目的,而不欲”實行行為人主觀原因放棄的。(3...
· 暫無
· 暫無
|
|
六合區專業律師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