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的認定 |
| 與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的區(qū)別: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而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僅限于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等從業(yè)人員;客觀行為上,本罪強調(diào)編造并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市場,后者則表現(xiàn)為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 與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區(qū)別:本罪僅針對虛假信息的編造與傳播,操縱市場罪行為方式更廣泛,可利用虛假、真實或不確定信息通過交易操縱價格;主觀目的上,操縱市場罪通常以牟利為目的,本罪則不要求牟利意圖;若行為同時觸犯兩罪,一般按牽連犯從一重罪處罰。 與預(yù)測錯誤的界限:證券、期貨市場中的合理預(yù)測失誤屬正常現(xiàn)象,不以虛假信息論處,關(guān)鍵區(qū)分在于行為人是否故意編造虛假內(nèi)容,若基于分析判斷出現(xiàn)偏差且無欺詐故意,不構(gòu)成本罪。.。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定義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構(gòu)成要件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立案標準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量刑標準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量刑情節(jié)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司法解釋 ●相關(guān)罪名: ·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 ·環(huán)境監(jiān)管失職罪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 ·徇私舞弊發(fā)售發(fā)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催收非法債務(wù)罪 ·過失損壞電力設(shè)備罪 |
![]() 沈培亮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zhí)業(yè)17年 |
18656084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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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zhí)業(yè)20年 |
13770831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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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超 律師 |
執(zhí)業(yè)14年 |
1314709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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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海晨 律師 |
法學碩士 執(zhí)業(yè)26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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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燕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zhí)業(yè)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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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舂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zhí)業(yè)18年 |
1826197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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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56899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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