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認定 |
| (一)與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的區別 1、行為對象不同。前者是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后者是向關系人發放貸款。 2、行為表現不同。前者表現為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而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的行為;后者表現為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3、構成犯罪的具體標準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損失的才構成犯罪;后者要求構成較大損失的就可以構成犯罪。 (二)與玩忽職守罪的區別 l、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前者表現為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而非法發放貸款的行為,其造成的損失一般指經濟損失;后者則只表現為玩忽職守的行為,其造成的損失可能是經濟損失,也可能是人身傷亡,還可能是嚴重的政治影響等.。 3、主體要件不同。前者的主體是中國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后者的主體是一般的國家工作人員,國家機關不能成為主體要件。.。 ●違法發放貸款罪定義 ●違法發放貸款罪構成要件 ●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標準 ●違法發放貸款罪量刑標準 ●違法發放貸款罪量刑情節 ●違法發放貸款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危險作業罪 ·劫奪被押解人員罪 ·單位行賄罪 ·虛開發票罪 ·組織考試作弊罪 ·騙購外匯罪 |
![]()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碩士 執業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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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乾溶 律師 |
主辦律師 法學碩士 |
18602573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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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3623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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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義園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0年 |
1306141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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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98507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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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舂 律師 |
副主任 執業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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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燕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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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晗璐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學士 |
1599626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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