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構成要件 |
| (一)主體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單位構成本罪的,對單位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可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監督管理制度。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可以抵扣大量稅款,造成國家稅款的大量流失,也嚴重地破壞了社會主義經濟秩序。所謂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可以用于申請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如運輸發票、廢舊物品收購發票、農業產品收購發票等。 (四)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具體包括下述四種表現形式: (1)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2)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3)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4)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所謂“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以商品或者勞動增值額為征稅對象,具有直接抵扣稅款功能的專門用于增值稅的發票; 所謂“其他發票”是指具有與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功能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非增值稅發票.。。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定義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認定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立案標準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量刑標準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量刑情節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引誘幼女賣淫罪 ·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破壞性采礦罪 ·搶劫罪 ·戰時造謠惑眾罪 |
![]()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0年 |
13770831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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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鑫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學士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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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舂 律師 |
副主任 執業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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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逸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
13016625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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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建青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5年 |
1856790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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