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搶奪罪量刑標準 |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罪】:搶奪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搶劫罪】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對搶奪罪量刑情節(jié)的理解 1、第一個量刑幅度:搶奪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所謂數(shù)額較大: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較大”。 第一,搶奪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shù)額較大”的標準按照上述規(guī)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搶劫、搶奪或者聚眾哄搶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搶奪或者哄搶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四)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 (五)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搶奪的; (六)搶奪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攜帶嬰幼兒的人、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七)在醫(yī)院搶奪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八)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九)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fā)事件期間,在事件發(fā)生地搶奪的; (十)導致他人輕傷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第二、搶奪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但未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傷害,行為人系初犯,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 2、第二個量刑幅度: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所謂數(shù)額巨大: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八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巨大”; 所謂其他嚴重情節(jié):(一)導致他人重傷的; (二)導致他人自殺的;(三)具有第一個量刑幅度第一中第三項至第十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數(shù)額達到“數(shù)額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3、第三個量刑幅度: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所謂數(shù)額特別巨大: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特別巨大”。 所謂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一)導致他人死亡的;(二)具有第一個量刑幅度第一中第三項至第十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數(shù)額達到“數(shù)額特別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4、所謂攜帶兇器搶奪 是指行為人隨身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進行搶奪或者為了實施犯罪而攜帶其他器械進行搶奪的行為。行為人隨身攜帶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搶奪,但有證據(jù)證明該器械確實不是為了實施犯罪準備的,不以搶劫罪定罪;行為人將隨身攜帶兇器有意加以顯示、能為被害人察覺到的,直接適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行為人攜帶兇器搶奪后,在逃跑過程中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適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5、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一)奪取他人財物時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強行奪取的; (二)駕駛車輛逼擠、撞擊或者強行逼倒他人奪取財物的; (三)明知會致人傷亡仍然強行奪取并放任造成財物持有人輕傷以上后果的。 6、實施搶奪公私財物行為,構成搶奪罪,同時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等后果,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搶奪罪定義 ●搶奪罪構成要件 ●搶奪罪認定 ●搶奪罪立案標準 ●搶奪罪量刑情節(jié) ●搶奪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資危罪} ·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罪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打擊報復會計、統(tǒng)計人員罪 ·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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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955028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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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學士 執(zhí)業(yè)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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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學士 執(zhí)業(yè)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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