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量刑標準 |
| 第三百四十條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三百四十六條 【單位犯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三、追訴標準 (一)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或者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水產品,在內陸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四)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漁具從事捕撈作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義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構成要件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認定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立案標準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量刑情節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 ·玩忽職守罪 ·誹謗罪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
![]()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98507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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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國開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5年 |
1305226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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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慶斌 律師 |
執業20年 |
1392110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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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效武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21年 |
185015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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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3057336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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