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律師 |
|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規制非法處置外來入侵物種的犯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構成要件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認定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立案標準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量刑標準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量刑情節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分裂國家罪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非法采礦罪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
![]() 史微微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98507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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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0年 |
13770831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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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義園 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0年 |
1306141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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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強 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碩士 執業17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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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晗璐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99626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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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向陽 律師 |
副主任 |
1314709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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