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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仕誠律師事務所 新疆烏魯木齊市西北路458號新疆大學科技園二樓.電話:0991-6991396 ·新疆恒達律師事務所 烏魯木齊市友好北路4號金輝大廈2106室.電話:0991-4841072 ·新疆仕誠律師事務所 新疆烏魯木齊市西北路458號科技大廈2樓213室.電話:0991-6991397 ·新疆旭光律師事務所 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122號.電話:0991-4520558 ·新疆律師事務所 烏魯木齊市西山路86號.電話:0991-8771959 ·新疆道俊斯律師事務所 新疆烏魯木齊市友好十字寶地賓館八樓.電話:0991-485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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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區律師文集 |  |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監外執行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監外執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監外執行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二、監外執行的實施機關對于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對于...
·商標侵權的處理方式有幾種 商標侵權的處理方式有幾種根據《商標法》第53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依照本條的規定,對有《商標法》第52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1)由當事人協商解決;(2)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3)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職工退休后工傷待遇是什么? 職工退休后工傷待遇是什么?一、職工退休后工傷待遇是什么?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二、工傷的認定范圍是怎樣的呢職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范圍為:1.從...
·離婚可以主張賠償的情形包括哪些 離婚可以主張賠償的情形包括哪些所謂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婚姻關系的當事人一方出于過錯侵犯了對方因配偶關系而產生之權利并導致婚姻關系破裂,在離婚時,過錯方對無過錯方所受的損害應給予相應的賠償。《婚姻法》第46條對此明確作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二、離婚賠償與一般賠償區別離婚損害賠償雖然可以用一般侵權損害賠償的四個構成要件進行分析,但卻不能套用一般侵權損害賠償構成要件的具體內容,離婚損害賠償與一般侵權損害賠償的構成,在其具體內容上是有重大區別的。根據婚姻法第46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它與一般侵權損害賠償相比,具有如下幾個特征。(一)侵害主體的特定性。一般侵權的主體(即加害人)范圍較廣,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離婚損害賠償的侵權主體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配偶一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不能將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為侵權...
·一、醉駕的行政處罰標準是什么? 一、醉駕的行政處罰標準是什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3、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什么情況下的醉駕可以免除處罰因為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修正案(八)》增設了危險駕駛罪,實踐中對于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法律適用存在較大爭議。而浙江、上海、江蘇出臺了醉駕案件的最新規定,由此可歸納出以下六種類型屬于情節比較輕微:1、挪動車位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2、救治病...
·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 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一、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1、試用期也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也就是說你應得到二倍的工資。2、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差額和要求單位補繳社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五險3、新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二、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
·代書遺囑的注意事項包括什么 代書遺囑的注意事項包括什么1、代書遺囑訂立過程中,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對見證人的資格做了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代書遺囑見證人:(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包括未滿18周歲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2)繼承人、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實踐中主要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親屬,以及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共同經營的合伙人等。2、代書人應當在代書遺囑中,注明年、月、日。3、雖然由于客觀原因,立遺囑人無法親自書寫遺囑,但《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同時,代書人、其他見證人也必須簽名,只有各方都簽名之后,該代書遺囑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4、代書遺囑最好經公證或律師鑒證。經公證或鑒證的代書遺囑,較之未經公證或鑒證的代書遺囑有更強的證明力,一旦發生糾紛,經公證或鑒證的代書遺囑經人民法院審查后,產生排他性,具有唯一性,可直接作為定案的依據。二、代書遺囑效力能補正嗎?遺囑一開始的時候缺乏形式上的要件。如果要認定該遺囑有效,...
·公司股東抽逃出資行為有哪些 抽逃出資行為有哪些(1)股東通過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體與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增加交易成本,變相獲得公司財產或偽造虛假的基礎交易關系,如公司與股東間的買賣關系,公司將股東注冊資金的一部分劃入股東個人所有;(2)將注冊資金的非貨幣部分,如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在驗資完畢后,將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違反《公司法》第166條規定,未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在短期內以分配利潤名義提走出資;(4)抽走貨幣出資,以其它未經審計評估且實際價值明顯低于其申報價值的非貨幣部分補賬,以達到抽逃出資的目的;(5)公司回購股東的股權但未辦理減資手續;(6)通過對股東提供抵押擔保而變相抽回出資等;(7)股東通過虛假訴訟形式,抽逃公司資產;(8)股東以公司名義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提供借款而不索還等形式,抽逃公司資產;二、抽逃出資的民事責任1、抽逃出資的股東對公司承擔的民事責任。股東出資是公司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抽逃出資行為侵犯了公司財產權,公司依法享有返還財產...
·民法總則中監護人的分類有哪些? 民法總則中監護人的分類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一、監護人的分類有哪些?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遺囑中指定者,稱指定監護人。②由法律規定的一定范圍的親屬依一定順序充任者,稱法定監護人。③由監護機關或法院選定者,稱選定監護人。二、監護人的范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三、監護人主要...
·員工沒有簽署勞動合同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員工沒有簽署勞動合同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員工沒有簽署簽勞動合同,離職后提起勞動仲裁是可以的,需要在法定的勞動仲裁時間內提出。《勞動法》第82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時間為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所謂“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4]28號、勞動部勞部發[1995]309號文解釋,是指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那么,又怎樣理解“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呢?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3條如何理解的復函》(勞部發[1994]257號)的解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證據表明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據一般規律推定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是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時效的開始。因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不應從侵權行為終結之日起計算。二、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職工如何...
·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是什么 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是什么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在現實生活中,常見到丈夫立遺囑不經妻子同意便處分了全部夫妻財產,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九條規定:“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
·在什么情況下不負刑事責任 在什么情況下不負刑事責任(一)意外事件。即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認為是犯罪,對行為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二)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三)緊急避險。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的條件是:必須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險威脅;危險必須是正在發生的;避險行為必須是為使合法利益免遭損害而實施的;避險行為必須是在不得巳的情況下實施的;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緊急避險跑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二、負完全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所謂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指行為人沒有刑法意義上的辯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根據現代刑事立法的規定,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一般指...
·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是誰? 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是誰?一、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是誰?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依然是父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二、《民法典》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
·未成年人訂立的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 未成年人訂立的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1、我國繼承法沒明確規定公民的遺囑能力,但《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此條規定從反面規定了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備遺囑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有遺囑能力。所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應以立遺囑時為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二、遺囑有效的條件有哪些(一)遺囑人...
·經濟補償金是否包括加班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經濟補償金是否包括加班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如果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對比,可以看出,此法條特意把(五)加班加點工資和(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貨幣收入”墊底的理解,這里的“等貨幣收入”是指且僅指前面提到的四種工資。如果包括加班費,這里肯定要列舉出來的。這是從語法上理解。此外,從情理上理解,補償的月工資是指在正常工作時應該得到的工資。這里的正常工作是指,正常的工作條件、正常的工作時間、正常的工作強度。加班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且加班有專門的加班費來補償。所以,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不應包括加班費。但是。正如樓上所言。如果有的企業鉆法律的空子,常年要求員工加班加點,并特意把基本工資定得很低,把正常的月工資以加班費的名義發放。這種情況下,則應該重新考慮真實月工資的認定。這是非正常情況。不能用特別代替普遍,用非正常代替正常。綜上,在正常情況...
·訴訟狀遞上后多長時間開庭? 訴訟狀遞上后多長時間開庭?訴訟狀遞上后大概十幾天的時間,甚至是幾個月的時間開庭,因為法律當中對于多久之后開庭并沒有做出明確的時間的限制,但是對于審理整個案件的審結期限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一般情況下都是6個月之內必須要完成審議,所以在得到相關的訴訟狀之后,也不會拖太長時間。收到起訴書后的開庭時間期限為: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二、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沒有規定開庭的具體時間,但規定了各個階段的處理時間:1、起訴書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2、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
·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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