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律師
|
沭陽律師積分值 |
沭陽律師導航 |
沭陽律師加盟指南 |
沭陽律師名錄 |
| |
沭陽律師事務所名錄 | |
·江蘇雅凱律師事務所 江蘇沭陽縣工商大樓.電話:0527--3564998 ·江蘇雅凱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北京路工商局二樓.電話:0527--3564069 8384069 ·江蘇懷容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沭陽縣上海南路93號南關醫院南100米武夷國際城1號樓11樓.電話:0527-83552433 ·江蘇雅凱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北京路工商局二樓.電話:0527--3550915 3564043 ·江蘇雅凱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北京路工商局二樓.電話:0527--3564033 ·江蘇德沛律師事務所 江蘇省沭陽縣北京南路1號.電話:0527-83552433
|
沭陽律師文集 |  | ·一、運輸業的誤工費怎么計算? 一、運輸業的誤工費怎么計算?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按照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進行審理。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要根據當事人所在的公司能夠提供的具體的收入證明,因為運輸行業不是根據當事人當天所拉的乘客來結算工資的,可能司機每個月的工資都是固定的。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
·一、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是什么? 一、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是什么?中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是:符合下列學歷和資歷條件1、獲得博士學位。2、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3、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滿4年,符合相關學歷和資歷條件,可以申報工程師職稱。從評定條件上可以看出,能不能直接評中級工程師職稱主要是看學歷和資歷。二、相關注意事項1.申報晉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各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水平能力測試,測試合格者方可申報相應等級的任職資格。水平能力測試由市職改辦負責,具體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組織實施。2.凡在任職期間工作嚴重失職,或有重大責任事故,或違反國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處分,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能參加推薦評審。3.評審費按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提高標準。三、申報中級工程師職稱對外語的要求申報人須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B級合格證書、合格成績或評審當年的外語成績通知書,其中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2004年度及以后職稱外語...
·法律規定防衛過當情形有幾種 法律規定防衛過當情形有幾種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防衛過當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一)假想防衛是指一個人由于想象和推測,在認識上產生了錯誤,把實際上不存在的侵害行為誤認為存在,因而錯誤的實行了防衛,造成他人無辜的損害。對于假想防衛而造成損害的責任問題,適用對事實認識錯誤的處理原則解決,即如果屬于行為人主觀上能夠預見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到,應按過失犯罪處理;如果屬于行為人當時不可能預見的,則按“意外事件”對待,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特別注意的是:對實施假想防衛的行為人,被害人有權實行正當防衛。(二)事前防衛即對于只是流露侵害意圖,或者處于犯罪預備狀態,尚未構成直接面臨的威脅的行為進行先行防衛。對于這種行為可以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嚴密防范,不能“先下手為強”。對于事前防衛,構成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三)逆防衛是指犯罪人為免受來自于防衛人正在進行的不當防衛的侵害,在必要限度內所實施的防衛行為。近年來,學界對正當防衛的討論已告一段落,特別是立法上對如何完善...
·遼寧17年征地補償包括什么? 遼寧20年征地補償包括什么?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二、征地補償標準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
·勞動合同屬于經濟合同嗎? 勞動合同屬于經濟合同嗎不屬于。經濟合同不同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收取或約定各種形式的抵押金;經濟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勞動合同。勞動部辦公廳、國家經貿委辦公廳《對〈關于用人單位要求在職職工繳納抵押性錢款或股金的做法應否制止的請示〉的復函》至于一些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后,根據本單位經營管理實際需要,按照職工本人自愿原則向職工收取“風險抵押金”及要求職工全員入股等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行為,不屬上述規定調整范圍。但是,用人單位不能以解除勞動關系等為由強制職工繳納風險抵押金及要求職工入股。否則,由此引發的勞動爭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處理。錄用人員時不得收取的費用用人單位在招收、錄用職工時,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他們的集資、風險基金、抵押金、保證金、報名、培訓、體檢等任何費用。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收取抵押金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
·立案后不偵查到了什么階段? 一、立案后不偵查到了什么階段?批捕之后不偵查說明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批捕后一般還是在偵查階段,偵查結束后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審查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認為有些事實不清,會將案件退回要求補充偵查,如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則不會起訴。批捕后一般還是在偵查階段,偵查結束后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審查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認為有些事實不清,會將案件退回要求補充偵查,如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則不會起訴。如果已經批捕,公安機關應繼續偵查,但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二個月,屆時需要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起訴,在檢察院起訴審查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屆時檢察院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起訴,偵查階段人一直在看守所,期間可以由當事人家屬或者委托人及本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二、檢察院批捕的程序是怎樣的?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
·適用緩刑遵守哪些規定? 適用緩刑遵守哪些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刑法第73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二、緩刑撤銷的情形有哪些根據刑法第77條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由此可見,我國刑法中緩刑的撤銷事由具有以...
·沒有簽勞動合同沒辭工能結工資嗎? 沒有簽勞動合同沒辭工能結工資嗎?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能拿到工資;2、上班快三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未簽勞動合同損壞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1、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
·懷孕期間被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 懷孕期間被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可以要求;勞動法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你的勞動合同延續到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才屆滿。違法解除合同的話,需要賠償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離婚后撫養子女的一方財產怎么分割 離婚后撫養子女的一方財產怎么分割平均分割,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的原則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婚前財產不予分割。《婚姻法》規定,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
·醉駕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醉駕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醉駕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處拘役,一到六個月。原則上不對醉駕司機適用緩刑。法官解釋說,醉酒駕駛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大,一旦釀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較嚴重,且該罪拘役刑為1到6個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屬于較為輕緩的刑罰,如果適用緩刑,難以實現刑罰威懾和預防犯罪的效果。具體量刑時,根據血液酒精測試的度數和具體情節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點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1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2個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準刑為3個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個月的刑期。二、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
·勞動合同法第3條內容具體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第3條內容具體是什么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的內容有哪些勞動合同的訂立第七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第一個工作日之前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前,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向勞動者說明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情況。有可能產生職業病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將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情況如實告知勞動者;勞動者應當如實向用人單位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狀況、學歷和職業技能等證件。第八條勞動合同文本可以使用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文本,也可以自制文本。用人單位自制的勞動合同文本,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合同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中、外文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內容為準。第九條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
·制造假幣會被判死刑嗎? 制造假幣會被判死刑嗎?一、制造假幣會被判死刑嗎?制造假幣可以被判死刑,如果制造假幣金額比較大就有可能判死刑。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法律中規定的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相關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不足三千張(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于“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行為人制造貨幣版樣或者與他人事前通謀,為他人偽造貨幣提供版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七條 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三、市場上流行的...
·簽訂勞動合同書注意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書注意事項有哪些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案例之一:張某家住北京海淀區四季青橋附近,她到離家很近的一個連鎖超市應聘就職。過了一段時間,公司將她調到遠郊大興的連鎖店工作,因而產生糾紛。因合同上只寫了張某要在北京工作,使這起勞動爭議案的焦點是合同約定的工作具體地點不詳,導致敗訴。案例之二:趙某應聘某汽車廠擔任總裝調試工,這是技術活兒,工資較高;后來,企業將他調到一個非技術的低薪崗位,他不愿干,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后,合同上寫的是擔任“操作工”,這是一個范疇很廣的工種,沒有明確具體的工作性質,導致爭議敗訴。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么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案例:小李到一家...
·一、北京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的概念是什么? 一、北京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的概念是什么?北京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的概念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二、具體內容拓展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適用范圍廣,應變能力強,既能保持勞動關系的相對穩定,又能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使資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實踐中運用較多的一種勞動合同。對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
·關于違約金的算法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一、關于違約金的算法的規定是怎么樣的?違約金的計算往往依據雙方所簽署的協議之約定,當違約方拒絕承擔違約責任時,法院可以根據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予以執行。通常,雙方可以明確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也可以約定一定的比例;有一種情況,往往給當事人雙方甚至法院帶來困難,即,當違約金按照逾期期限來計算時,其起止期限難以確定,比如,雙方約定逾期付款時,付款方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每日30元,違約金總額等于30乘以遲延天數,顯然,遲延天數的確定成為問題的關鍵。本文將分情況討論該問題。二、法院執行過程中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執行之前法院未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違約金截止日期的確定(1)如果執行依據即生效裁判文書中明確確定了違約金計算的截止日期,則依據該日期計算違約金數額。(2)執行依據中確定違約金計算截止日期為“實際給付之日”時,分兩種情況對待:如果被執行人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義務,違約金截止日期為實際履行之日,即實際給付之日;如果被執行人拒絕履行被強制執行,違約金應當計算至法院執行機...
· 暫無
·宣城市看守所地址、電話、位置導航、會見時間 宣城市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楊柳鎮華山村。位置導航:沿宣涇路離開市區向涇縣方向走約17公里,到一三岔路口,從此路口向周王方向走約10分種(松埂路),x度地圖導航“宣城市公安監管中心”聯系電話:0563-3775538宣城市看守所負責對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對在押犯人的教育、管理、投改工作。辦公地點:宣城市宣州區楊柳鎮。宣城市公安局:電話:0563-3372000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梅溪路395號宣城市宣州區公安局:電話:0563-3372000地址:宣城市宣州區鰲峰東路180號宣城市看守所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在宣城市看...
|
|
沭陽專業律師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