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泉區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潁泉區律師黃頁: |
潁泉區法律咨詢 |
潁泉區法律常識 |
·轉賬憑證有什么證據效力 轉賬憑證有什么證據效力在實際處理債務方面的糾紛時,有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中就包括了轉賬憑證,其實該憑證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不過就其效力而言,大多數人就不太清楚了,那到底轉賬憑證有什么證據效力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轉賬憑證有什么證據效力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所以對于民間借貸來說,借貸雙方的關系除了要求其在資金償還期限、數額等方面表示一致外,最重要的是出借人把貨幣或者其他的有價物交給借款人,只有這樣,借貸關系才能夠正式生效。故此,只有銀行轉賬的憑證不足以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真實的民間借貸關系,只能作為認定借貸關系生效的證據。因為當事人之間也可能存在其他經濟糾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和第七十六條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當事人對自己的主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條件有哪些 要是通過向銀行按揭貸款的方式來購買房產的話,此時的房產屬于按揭房,辦理下來的房產證都是要抵押在銀行的。而這種情況下,作為購房者有的也會有想要退房的想法,那此時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條件有哪些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條件有哪些對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問題,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據。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發展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買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二、購房者退房的流程有哪些?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 ·變更撫養權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夫妻離婚時,如果雙方都想要孩子,在子女的撫養權歸屬上爭執不下時,法院會按照對子女成長有利的原則,將子女判歸一方撫養,而由另一方支付相應撫養費。但是,在夫妻離婚后,一旦撫養的一方出現了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情況,此時可以依法變更撫養權,那變更撫養權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一、變更撫養權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會予以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若一方想變更,可以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關系。二、子女上大學了還要支付撫養費嗎首先,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解釋的明文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支付到18周歲,尚在讀高中不能獨立生活的除外。 ·辯護人都有什么權利辯護人的權利有哪些 做為刑事案件中的辯護人,一旦經過授權委托之后,那么就會享有法律賦予的一些權利,但與此同時也是要履行一定義務的。那究竟法律中規定的,辯護人都有什么權利?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規定,我國辯護人的權利主要有:1、辯護人有權根據事實和法律,獨立進行辯護。辯護人根據自己對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獨立進行辯護,其他任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或團體、個人,都無權干涉。2、會見通信權。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面和通信。在審判階段,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通信。3、調查取證權 ·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是誰? 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是誰?男方以結婚為目的給付給女方的財物,一般就會視為結婚彩禮,現如今在我國很多地區都還流行著這樣的結婚習俗。不得不說,就結婚彩禮而言現實中產生糾紛的時候也是比較多的,那此時當事人起訴的話,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是誰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是誰婚約彩禮糾紛案件,原則上以婚約雙方當事人作為訴訟主體。但下列情形除外:1、訂立婚約的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監護人作為共同訴訟主體;2、給付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并用家庭財產給付彩禮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父母可以作為共同原告;3、接受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并將所接受的彩禮用作家庭共同生活的,可根據原告的選擇將婚約當事人和其父母作共同被告;4、婚約當事人的父母不得單獨作為訴訟主體。二、返還結婚彩禮的情形有哪些?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 ·不符合交房條件購房者怎么辦 開發商就商品房交付給購房者的時候,首先一定要滿足國家規定的交房條件才行,否則的話是不允許進行商品房交付的。那實踐中,要是發現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交房條件的話,那么此時購房者應該怎么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開發商交房的條件是什么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三)預售合同約定的其他交付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預購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及預購人應當攜帶的證件、文件。交付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預購人出具前款規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還應當同時向預購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二、不符合交房條件購房人怎么辦對于房地產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條件,很多購房人并不采取行動,天真地認為房地產商違約了就理所當然會按合同約定進行賠償或解除合同,但現實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權利是要靠自己主張的,如果購房人不提出、不主張,甚至以為先住進 ·拆遷違章建筑是否能獲得補償 拆遷違章建筑是否能獲得補償如今,城市中的違章建筑也是有可能面臨被拆遷的時候,這并不是因為屬于違章建筑而進行拆遷,而是出于市政建設考慮,對違章建筑進行的拆遷,我們知道要是拆遷合法建筑肯定是能夠獲得補償的,那拆遷違章建筑是否能獲得補償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拆遷違章建筑是否能獲得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中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且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在我國有很多種發票,每種發票都有固定的使用范圍,但是不管屬于哪一種發票,每一張都是唯一的,并且有自己的流水賬號碼。此外對于發票是由認證期限的,那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與普通發票有什么區別呢?在這里,就讓我們為您解答吧。一、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是多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從開票之日起為認證期限的第一天,認證期限為180日并非6個月。二、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的區別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為了推行新的增值稅制度而使用的新型發票,與日常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普通發票相比,有如下區別:(一)發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據新的《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稅 ·車主非司機時何時擔責 車主非司機時何時擔責一、車主非司機時何時擔責(一)首先要看車主是否和司機存在雇傭關系。如車主(公司或者個人)是雇傭司機開車辦事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屬于職務行為,由車主負全部賠償責任,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二)其次要看車輛在流轉過程中,車主是否履行了相關義務。比如在車輛交付后、過戶前,車主是否盡了看管義務?是否屬于任由買家或個人開車的情況?如果屬于后者,則車主存在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三)還要看借用車輛時是否盡到了注意義務。如果知道對方無駕駛證或者有其他不宜駕駛的情形的,依法出借車輛的,肇事車輛的車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車主非司機時何時不擔責(一)首先要看車主是否和司機存在雇傭關系。如果不存在雇傭關系,則車主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雖然是雇傭關系,但司機不是在履行職務行為中發生交通事故,而是在辦理個人事務中發生的事故,車主也同樣不負責賠償。(二)其次要看車輛在流轉過程中,車主是否履行了相關義務。比如在車輛交付后、過戶前,車主 ·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項 雖然進行房屋的租賃并不會涉及房屋所有權的變動,但對于當事人而言,此時也是比較重要的事情。其中,有一些事項需要當事人注意。那到底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項呢?具體內容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項1、驗證核實承租人的身份及經濟能力。房東在出租房屋時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實性及租用物業為何種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來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以免對方交不起房租時發生租賃糾紛。同時,對于外地租客,房東可查看其暫住證并應留有租客的身份證復印件,確保利益不受損失。2、預留一定數額房租抵押金以免利益受損。房屋業主在租房時一定要房客交納一定數額的抵押金,以避免房客拖欠房租及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同時還可避免房客在租住期間內損壞屋內家具、家電等設施或者干脆卷東西逃跑的情況發生。3、屋內預留配置驗查仔細免除后患。通常情況下在出租房屋時,房屋業主會將屋內家電、家具等設施留給租客使用。因此對于年代相對較久遠的老房子而言,業主在出租房屋前更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