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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頂包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有的人在造成了交通事故后,懼怕承擔法律責任,就會選擇高價請人來代替自己頂包,當然這樣的行為一般都是會被查出來的。此時不管是對于實際的肇事者還是頂包者來講都是需要承擔一定能夠的法律責任的,那到底交通事故頂包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頂包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交通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為逃避法律追究仍積極實施妨害作證行為。根據《刑法》第307條第1款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頂包”人涉嫌包庇罪同樣擔刑責關于“頂包”人行為的法律定性,應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作假證明予以包庇的行為。其構成要件為:1、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可以是任何一個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2、客觀方面為實施了向司法機關作虛假證明使犯罪分子不被發現、追訴的行為;3、主觀方面 ·借款到期不還應該怎么辦 借款到期不還應該怎么辦一、借款到期不還應該怎么辦如果能夠協商可盡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糾紛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但是債務糾紛中一些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那么如何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呢?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3、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債權人命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處理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處理一、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非法活動而進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受保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輸賭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又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顯然,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于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僅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合同無效的情形:(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二、如何處理借款用途不合法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不按約定還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不按約定還款的情形有哪些一、借款人不按約定還款的情形有哪些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資金周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二、借款人遲遲不還款怎么辦原則上未約定利息的借條,債權人不能在要求還款時向債務人索要利息。但是如果借款時約定了還款期限,或者雖然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但是債權人已經催告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還款的,債務人過了這個 ·借條沒有還款日期如何要債 借條沒有還款日期如何要債一、借條沒有還款日期如何要債借條沒有還款日期或欠條沒有還款日期,實際并不影響借條或者欠條的法律效力,對債權債務的形成也沒有什么影響,債權人一樣的可以向債務人要債催債,主張債權。但借條沒有還款日期或欠條沒有還款日期,會對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的計算產生影響,主要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無款可付而寫下的欠條與借款合同成立時一方寫下的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兩者的訴訟時效起算是不同的。1、借款合同成立時一方寫下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寫下借條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時沒有任何一方權利受到侵犯,故其訴訟時效的起算應從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如果權利人主張權力時予以對方寬限期的,期滿債務人仍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即應知道其債權被侵害,則訴訟時效從該寬限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2、對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無款可付而寫下的欠條,此時權利人已經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則訴訟時效的起算應自寫下欠條的次日起算。二、沒有借條債權人怎么要債?1、沒有借條,可以 ·可以被收養的人有哪些哪些人能被收養 一、可以被收養的人有哪些《收養法》第四條規定:“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我國實行限制送養的原則,在通常情況下,下列三種兒童可以被他人收養:1、喪失父母的不滿14周歲的孤兒。何謂孤兒,詞典上有兩種解釋。一謂死了父親的兒童,如孤兒寡母一詞。二謂父母雙亡的兒童。為了避免歧義,收養法寫明孤兒指喪失父母的兒童。孤兒失去了父母,可以被他人收養,以重新得到父母的溫暖。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其他兒童。棄嬰指被遺棄的嬰兒。棄嬰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可以被收養。棄嬰長大了仍查找不到生父母,便不能再稱其為嬰兒,該未成年人即歸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其他兒童之列。對于走失的兒童,經過相當時間確實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亦可稱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棄嬰之外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亦可被他人收養。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不滿14周歲的子女。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確實無力撫養自己的不滿14周歲的子女 ·可以向債務人的監護人討債嗎 可以向債務人的監護人討債嗎一、可以向債務人的監護人討債嗎基于監護人具有對被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監護人也可被作為討債對象。但是,法律規定的監護人范圍較廣,而且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本身的情況比較復雜,有的是無行為能力人,有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有的自己有財產,有的則無財產。因此,僅僅了解監護人可以作為討債對象還不夠,還必須掌握其中的細節,以避免在催款清欠中產生不必要的麻煩。二、怎么向債務人的監護人討債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首先是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再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第17條規定,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親屬;(五)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 ·勞動合同續簽注意哪些方面 勞動合同續簽注意哪些方面一、勞動合同續簽注意哪些方面1、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續簽的過程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強迫另一方當事人與其續簽。2、屬于可續簽的勞動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圍內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就業許可證期限已滿的外國人勞動合同、已滿8年的農民定期輪換工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都不屬于可續簽的勞動合同范疇。3、在特定條件下勞動合同有當然續簽的情況。當然續簽,按照《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簽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4、特殊工種勞動合同續簽不得超過法定期限。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從事礦山井下及在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崗位工作的農民工,實行定期輪換制度,勞動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如果農民輪換工的原訂合同期限 ·離婚案件的審理期限有多長 一、離婚案件的審理期限有多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二、離婚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不予受理的情形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訴訟的;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3、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三、離婚審理階段要注意什么審理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1、親自到庭應訴。離婚案件,除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 ·離婚夫妻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夫妻離婚的時候需要對這幾方面作出處理,包括財產、子女以及債務。其中可能在財產的分配上面產生的爭議最大,因此不少夫妻在實際離婚之前就想要知道,究竟離婚夫妻財產應該如何分配,對此,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離婚夫妻財產應該如何分配離婚時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是不分的。如果是協議離婚,對于夫妻財產的分割只要夫妻協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是起訴離婚,法院是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遵循以下原則進行分割的: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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