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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但不出書面通知是否違法? 公司辭退員工但不出書面通知是否違法?公司辭退員工但不出書面通知是違法的,公司辭退職工,不給辭退通知,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的,或者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二、辭退員工補償規定是什么?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
·家庭戶是什么戶口性質 家庭戶是什么戶口性質,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現在很多城市都取消了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一律統稱為家庭戶口,所以家庭戶口是對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取消后的新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規定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取得合意,雙方訂立的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雙方之間欲訂立一項有效合同時,必須根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的規定,方能達到預期的目的。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當事人應正確理解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關系。合同成立與 ·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
·犯了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怎么量刑處罰 犯了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怎么量刑處罰一、犯了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怎么量刑處罰?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刑事處罰標準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
·常見的需要法律援助老年人維權都有哪些 常見的需要法律援助老年人維權都有哪些?人口老齡化問題在近年來越來越突出,人口的老齡化除了要解決養老問題外,老年人的維權問題同樣要引起重視。這主要是因為老年人是個易被侵權的群體,且在侵權后難以承擔相應的維權費用,為此需要法律援助機構為老年人的維權活動提供“綠色通道”。那么常見的需要法律援助老年人維權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們為您列舉幾種,以供您了解。常見的需要法律援助老年人維權都有哪些?根據相關數據分析,涉及老年人法律維權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指的是相關執法部門特殊緊急的情況下,對犯案人員或重大嫌疑人,臨時抓捕限制他們人身自由的一種措施,又稱之為刑事拘留。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進行刑事拘留?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安部門對犯案人員或重大嫌疑人,如果有以下情況的,全都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謀做違法的事情但還沒行動、正在干違法的事情或者在干完違法的事后被公安人員發現的;(二)被被害人指認或者犯罪過程中有目擊證人,被目擊證人指認他犯罪的;(三)案發后被公安人員找到犯罪證據的;(四)
·危險駕駛罪是怎么判的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一個月到六個月拘役,并處罰金: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危險駕駛罪是
·行政訴訟法的訴訟時效中止情形有哪些? 行政訴訟法的訴訟時效中止情形有哪些?一、行政訴訟法的訴訟時效中止情形有哪些?行政訴訟法的訴訟時效中止情形與民事訴訟中止情況是一樣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
·共同債務的認定 所謂共同債務,應當叫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滿足共同的生活而負的債務,就叫夫妻共同債務,包括為購置房屋(該房屋應當為共同財產)而負的債務、為共同經營的生產活動而負的債務、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而負的債務、夫妻雙方有協議約定應當為共同債務的債務等。婚姻法規定,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的時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法律在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方面,在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當中作了明確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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